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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警南海分局2015年接收高校毕业生公告(50人)

集美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2014-11-13

中公军转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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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岗前培训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接收入伍后,统一安排到海警相关院校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为1年。内容包括:入警培训、岗位任职培训和当兵锻炼。

六、职级待遇

接收对象培训合格,经公安部政治部审批后办理入伍手续。入伍时间从签约报到当年的6月30日算起,由有任免权限的单位下达任职、授衔命令(大专生定为正排职、授予武警少尉警衔;本科生定为副连职、授予武警中尉警衔;硕士研究生定为正连职、授予武警上尉警衔)。职级待遇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印发〈关于军队工资改革方案〉的实施办法》(【1993】后联字第4号)及有关规定执行。同时,接收对象在首次评授警衔、评任专业技术职务、确定专业技术等级以及住房分配等方面,与同期入部队院校学习的毕业学员同等对待,其在普通高校学习时间按有关规定计入住房补贴年限。

接收的应届毕业生,一律安排到基层一线岗位任职,在基层一线岗位的实际工作时间不得少于2年。除部队建设需要经组织安排外,个人5年内不得要求退出现役。

七、筛选淘汰

接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按照择优选拔的原则,在签订接收协议到下达任职命令期间,发现在学历学位、身体条件、档案材料、考试成绩等方面有不合格或作假者,退回原学校;军政训练期间的现实表现、学习训练、身体心理经综合考评,不适合海警工作的,予以淘汰。淘汰处理办法,执行《军队院校淘汰学员安置办法》相关规定。

八、违约责任

下达首次任职命令前,无特殊理由本人强烈要求退出现役的,按规定收回培训费及其它相关费用,并交纳违约金后,经公安部政治部批准,撤销入伍手续,退回原籍或毕业高校。

九、免责事项

(一)是广东海警授权接收地方大学生报名信息的唯一网站。

(二)请与招生简章指定联系人接洽报名和咨询事宜,请勿轻信其他个人形式的招录报名,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本人自己负责。

联系单位:中国海警局南海分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一路50号,邮编:510000)

联系人:卓继辉干事,电话:,。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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