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接收方式和程序
1、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截止日期为11月10日,请仔细阅读相关报名流程、注意事项)和投送材料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投送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成绩单复印件、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学生统招证明及学生所在二级学院类别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英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复印件等);且每名报考人员在全国公安现役部队范围内只限报考一个单位,凡重复报名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2、资格初审。我单位将对报名毕业生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我单位将以网上通知或电话通知的形式通知毕业生,进入下一环节评审。
3、知识能力考试。资格初审合格者将参加由公安部统一组织的知识能力考试,考试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评审。
4、面试、体检、体测、心测和政审。我单位将对资格初审及考试合格的毕业生集中进行面试、体检、体测、心测等工作。同时进行政审工作。
5、考核和审档。我单位将对拟接收毕业生赴其所在院校进行考核和审档,考核审档时须提供以上个人材料原件和政审材料。
6、签约。以上各环节均通过,我局研究审定后即可签订录用协议书。如签约后,由于学生个人原因放弃资格,不能按时报到或后期公安部审档及证件复审弄虚作假、缺件和不能按时提供的,将不予以接收。
7、档案复审。接收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将对接收对象学历学位、身体条件、档案材料、考试成绩等进行复审复查,对不合格者由接收单位退回原学校。
8、报到。凡录用对象毕业后,开具有关手续按我部通知到消防局政治部干部处报到。
七、分配去向
毕业生被我单位录用后,根据工作需要,将在全市范围内统一进行分配,从事消防灭火及防火等工作。大学毕业生入伍后需在基层中队灭火指挥岗位锻炼2年。
八、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号北京市公安消防总队政治部干部处722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35
联系电话:(010)
传真电话:(010)
网址:
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
二〇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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