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接收程序
接收程序包括:1、报名;2、综合考试考核:笔试、面试、心理素质测试和体能测试;3、体检;4、政审;5、签约;6、报到和参加入警培训。
知识能力统一考试初定2015年2月上旬进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报考方式
报名时间:报名从即日开始,截止11月15日。
报名方法:请在报名期限内,将报名材料寄到总队接收地方大学生报名点,同时将相关材料扫描后发送邮箱。报名材料含以下内容:
(1)个人自荐材料(打印件);
(2)学校就业推荐材料复印件(学校盖章);
(3)近期照片(1寸免冠半身彩照和5寸全身彩照各一张);
(4)新生录取名册和原始成绩单复印件(包括入学至今所有学习科目的成绩,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印章);
(5)有关证书(英语、计算机级别考试证书或其他获奖证书)复印件。(所有报名资料恕不退还,请提前做好备份)
所有填写的信息必须客观真实,凡因报名信息不实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毕业生自负。
联系方式:
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南路110号海南省公安消防总队政治部干部处,邮编:571100;联系人:陈干事,联系电话: 0898―65921219。
根据公安部政治部要求,严禁重复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在全国公安现役部队(包括边防、消防、警卫部队)范围内限报一个总队级单位,凡重复报名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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