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收士官

广东省东莞2013年直招士官21人

中公军转干考试网 2013-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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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各院校武装部:
     根据省征兵办通知(粤征〔2013〕1号),确定我市今年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6种专业21名。为认真做好招收工作,圆满完成上级赋予的招收任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收对象
     招收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所学专业应当符合部队专业岗位需要;未婚,男性年龄不超过24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23周岁;政治和体格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有关规定执行。招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所在院校和所学专业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应当取得国家颁发的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二、招收政策
     按照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下发的《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工作规定》(参动〔2010〕9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收任务
     根据省征兵办明确的任务,我市今年招收6种专业21名士官(各专业任务分配情况详见附表)。主要补入广州军区、海军、空军、公安边防、公安消防部队等五个大单位。
     四、报名方法
     今年试行直招士官网上报名,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登陆“大学生网上预征报名平台”(网址:或http://zbbm.chsi. cn)查询招收专业,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参加直招士官报名;此外,东莞生源普通高等学校应(往)届毕业生可回户籍所在镇(街道)武装部报名,在东莞各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生可在院校武装部报名。
     五、工作安排
     (一)组织准备阶段(5月19日前)。向本单位分管领导汇报士官招收任务;组织完成相关专业毕业生调查摸底,掌握数质量和参军意愿情况;研究制定招收士官工作实施计划;部署安排工作,组织开展宣传发动。
     (二)集中报名阶段(5月20日至5月31日)。继续做好招收政策宣传和重点对象发动,组织应招人员报名应招,填好报名登记表;确定参加体检、政审的预招对象,并做好预招对象的政治思想工作。
     (三)体检政审及定兵阶段(6月1日至7月15日)。组织预招对象完成体检、政审、学历和专业审定,与招收对象签定《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协议书》。
     (四)档案交接阶段(7月16日至8月1日)。办理入伍手续,完善新兵档案并与各接兵部队交接。
     (五)组织报到阶段(8月2日至8月10日)。根据招收士官报到计划,组织招收士官自行到部队报到,并做好相关协调联系、跟踪管理工作。
     (六)总结工作阶段(8月11日至8月30日)。主要搞好招收士官工作总结,研究招收工作中的有关问题,整理汇编工作资料。掌握招收士官检疫、复审情况,办理退兵核查、裁定及其他事宜。
     六、有关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把招收士官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完成招收任务。武装部要精心组织筹划,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工作协调,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工作落实,确保招收士官工作顺利进行。
     (二)要搞好宣传发动。各单位要扎实搞好调查摸底,准确掌握本单位、本辖区毕业生专业、数量和参军意愿情况,认真组织宣传发动。特别是要针对今年首次实行直招士官网上报名的特点,加强直招宣传动员,增强宣传发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使广大毕业生了解直招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报名程序方法。
     (三)要严密组织报名。各单位除要按照我市招收的6类专业毕业生组织报名外,全省招收计划中所列的全部专业(计算机类除外)毕业生也要接受报名,以备省内调整。各单位招收士官报名及计划送检情况于5月30日前报市征兵办。
     (四)要确保招收质量。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有关文件规定,准确把握政策,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方法实施,确保招收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运行。要按照市征兵办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好报名青年体检、政审、学历和职业资格审查工作,严把关口,确保招收士官专业对口、素质过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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