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公安部政治部《关于做好2013年公安现役部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知识能力考试工作的通知》精神,消防总队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条件和接收计划,对报考考生的毕业院校性质、专业类别、学历层次、年龄、男女比例、政治面貌进行了资格审查,科学合理地确定了参加知识能力考试人员,并经省公安厅政治部和公安部政治部批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考试时间定于2013年3月3日,上午9:00-11:00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下午14:00-16:30考申论。考生请于2013年3月1日-2日到消防总队政治部干部处报到。
二、参加考试人员
详见附表。
三、有关事宜
请各位考生提前做好应考准备工作,及时与消防总队政治部干部处取得联系,确认本人是否参加考试。考试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参加考试考生请将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蓝底)6张,于2月18日前邮寄至消防总队政治部干部处。
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西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桥路19号,邮编810007,QQ群294561228。
青海省公安消防总队
2013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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