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考试资讯 >

军转干部转业对象的确定

2013-05-28 13:10:11   来源:中公教育军转干考试网    点击:

军转干部是党和国家干部队伍的组成部分,是重要的人才资源,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军队转业干部为国防事业、军队建设作出了牺牲和贡献,应当受到国家和社会的尊重、优待。合理确定转业复员对象,是直接关系到军队干部队伍建设全局、关系到国防和军队长远建设的一个重要问题,是做好干部转业复员工作的关键环节。为方便广大军转干部了解军转干部转业对象确定的原则,中公教育军转干考试网搜集整理的资料,仅供军转干部参考:

1.确定转业对象的基本依据

确定转业复员对象的基本依据是《现役军官服役条例》和《文职干部暂行条例》。

《现役军官服役条例》规定:担任团级以下职务和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军官,退出现役后主要作转业安置;担任师级以上职务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军官退出现役后,有的也可以作转业安置。

《文职干部暂行条例》规定:根据国防建设需要,军队可以安排下列文职干部转业到地方工作:单位编制员额限制,不能调整使用的;已满最低服役年限,需要转业地方工作的;其他原因需要转业地方工作的。

同时,还要根据部队体制编制调整任务和国家经济建设的需要,根据总政治部对干部转业复员工作提出的具体原则和要求,根据干部补充的数量、专业、年龄、职级、发展潜力、身体状况等情况来确定转业复员对象。

2.确定转业对象的一般步骤

(1)摸清干部队伍的基本情况。这是合理拟定干部转业复员对象的基础。主要包括:摸清干部队伍的编配、结构、进出计划及干部的政治思想表现、任职、年龄、身体状况、家庭情况等,为确定转业复员对象做好准备。

(2)学习掌握政策规定。是合理拟定干部转业复员对象的前提。

(3)组织干部进行动员教育。及时组织全体干部进行广泛的思想动员,做到思想教育深入,政策规定明确,思想认识统一,切实让干部了解掌握转业复员的名额、条件等。

(4)拟定干部转业复员对象。在动员教育,统一认识的基础上,由基层单位党委逐级上报转业复员对象人选,再由政治机关根据转业复员条件、指标,综合单位干部队伍建设实际,科学提出干部拟转业复员对象。而后再分别征求干部所在单位党委、领导意见,进行归纳分析,认真审查。最后形成拟提交党委研究的建议。

(5)党委研究审定。党委根据政治机关提交的关于干部转业复员对象的建议,开会研究审定干部转业复员对象。及时将本单位干部队伍的基本情况、拟定转业复员对象的有关情况,包括拟定转业复员对象的主要理由等,提交给党委成员,为党委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和依据。党委会议要充分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对照上级关于确定转业复员对象的标准、条件及有关要求,对拟定对象逐一进行讨论和审议,集体讨论决定干部转业复员对象。

(6)上报审批转业复员对象。各单位党委审定干部转业复员对象后,要按时上报军区研究,最后报经总政治部批准。转业复员干部批准的时间一般为当年的3月31日,转业复员命令时间为当年7月31日。

 

 

更多来自军转论坛的信息


军转干部在转途 转变心态是关键

军转干部随军家属养老保险的转移

军转干考试2012年山东省信息汇总

军转安置部分单位综合状况分析

军转安置地点选择必知事项

 

更多内容请关注: 军转论坛

军转干辅导专家博客:http://blog.sina.com.cn/jzgsyb

 

军转干通用版图书




责任编辑:李南

上一篇:军转干部山东省安置政策问答
下一篇:军转干部转业对象的确定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支付方式 | 联系我们 | 客服中心 | 友情链接

Copyright©1999-2010 中公教育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北京中公未来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全国统一报名专线:400-6300-999 网校报名:010-51664783 图书订购:010-51657277
传 真:010-82838452 Email:offcn.com@163.com
京ICP备10218183号 京ICP证10080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098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