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考试资讯 >

军转干部北京市丰台区考核量化标准

2013-02-19 09:48:54   来源:丰台区人民政府网    点击:

2013年北京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考试

 

北京市军转干考试交流群:135022645


 

本文为中公教育军转干考试网整理的一则北京市军转干考试考核资讯,详细内容为《北京市丰台区军转干考核量化标准》。2013年计划转业至北京市的军转干部们可以作为考核计分政策参考。

按照北京市试行军队转业干部考核量化赋分及照顾安置规范的标准规定,丰台区对分配的军转干部在考核安置中,将对下列因素予以赋分和照顾安置,具体是:

一、赋分考核

1.军龄计分

以档案记载的入伍批准时间为始,每满一年加0.5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2.立功受奖(不含集体功)计分

(1)平时获三等功奖励的每次加1分;

(2)平时获二等功、战时获三等功奖励的每次加5分;

(3)战时获二等功奖励的每次加10分。

(4)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前三名分别加12、8、4分;

(5)获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或军队科技进步一等奖前三名的分别加8、4、2分;

(6)因同一原因获多项奖励的,按最高记分项加分。

3.边远艰苦地区或从事飞行、舰艇工作计分

依据档案记载的部队师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边远艰苦地区或从事飞行、舰艇工作年限证明,满五年加5分,超过五年的,每增加一年加1分。边远艰苦地区范围和类别的确定,以国人部发【2006】61号文件为准。

4.惩戒计分

(1)警告处分每次减3分,严重警告处分每次减5分,记过处分每次减10分,记大过处分每次减15分,降职(级)或降衔(级)处分每次减20分,撤职处分每次减25分。因负领导责任受到上述处分的按相应标准减半扣分;

(2)因同一问题受多种处分的,按最高计分项减分。

5.滞留部队干部计分

(1)对于无正当理由滞留部队的干部,如上年度安排行政管理岗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和纳入工资规范管理事业单位)的减12分;

(2)如上年度安排到其它事业单位的减5分;

(3)对滞留部队干部的考核减分按年度累加计算。

二、照顾安置

行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相应增加编制安置荣立一等功奖励或被大军区级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在边远艰苦地区和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十五年的军队转业干部。

三、其它情况

档案材料造假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进入行政管理岗位资格。补充军队转业干部档案有关材料,须经市军转办审核。

 

 

更多军转干相关课程》》》》欢迎点击

更多来自军转网信息:

军转干部北京市拓宽军转就业渠道

军转干部北京海淀区领取退役金通知

军转干部北京市丰台区新春座谈会

军转网关于2013年军转安置特大信息

军转干时事热点:农民工下跪讨薪

更多内容请关注: 军转论坛

军转干辅导专家博客:http://blog.sina.com.cn/jzgsyb




责任编辑:李南

上一篇:军转干考试青岛市考试大纲
下一篇:军转干部北京市丰台区考核量化标准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支付方式 | 联系我们 | 客服中心 | 友情链接

Copyright©1999-2010 中公教育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北京中公未来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全国统一报名专线:400-6300-999 网校报名:010-51664783 图书订购:010-51657277
传 真:010-82838452 Email:offcn.com@163.com
京ICP备10218183号 京ICP证10080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098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