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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邯郸着力做好团职军转干部安置工作

2012-09-13 12:56:43   来源:    点击:

河北省邯郸市是革命老区,有着光荣的拥军传统,连续七次被评为“全国双拥模范城”。对军转安置工作,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高看一眼、厚爱一层、特事特办”,坚持把安置好团职军转干部作为军转安置工作的重中之重,主要领导亲自听取汇报,亲自审定安置计划方案,亲自拍板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并在全市实行了军转安置工作“一把手”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保证了安置工作的顺利进行。

这两年,随着政府机构改革、县(区、市)换届相继进行,市级党政机关和全额拔款事业单位的领导职数和非领导职数异常紧缺,安置矛盾非常突出,工作难度日益加大。从2001年中央3号文件下发后,邯郸市委就作出明确规定:对任职满三年的正团职领导干部,一般安排到市直单位或县(区、市)任领导班子副县级领导职务;对任职不满3年的正团职领导干部和任职满三年的副团职领导干部,一般安排到党政机关担任副调研员。全面落实这一规定,难度一年比一年大,但是,市委、市政府坚决执行这一规定的决心,一年比一年更大,连续11年始终没有动摇。到目前为止,邯郸市共接收安置符合任职条件的团职军转干部220人(正团职干部94人,副团职干部126人),全部安排落实了副县级领导职务和副县级非领导职务。特别是去年,接收符合任职条件的团职军转干部27人,其中正团职干部18人,是近十年来接收正团职干部最多、安置难度最大的一年。市委书记郭大建同志强调,必须坚持做到“两不变”,即困难再大,把团职干部安排好的决心不变;人数再多,把团职干部安置好的政策不变。并采取了“三优先”措施,即领导职位空缺,优先安排团职干部;新增新建的部门,优先配备团职干部;25%的行政增员指标,优先用于团职干部。18名正团职干部分别安排到市公安局、建设局、公用事业局、交通局、审计局、安监局、国资委等比较重要的市直单位任副县级领导职务,9名副团职干部分别安排到市司法局、计生委、编办等市直单位任副调研员,在军地产生良好反响。

为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邯郸市实施了“量化计分、优者优分”的军转干部安置定位办法,根据军龄、职务、军衔、奖励等档案记载情况,进行量化计分,按分数高低排队,实行优者优分。特别是对长期在艰苦地区和边防海岛服役、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功臣模范,计分时重点倾斜,体现了凭贡献、凭实绩安置的导向,做到满足志愿的人员高兴,未满足志愿的人员理解。同时,市委本着用其所长、人尽其才的原则,注重把团职军转干部安置纳入全市县级干部调整配备中,与县级领导班子建设通盘考虑、统筹使用,使每一名团职军转干部都尽量得到妥善安置。

针对团职干部在确定转业到安置到位的这段时间,思想难免出现波动的情况,市委安排组织、人社部门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坚持事前主动谈心,了解团职干部的志愿;事中积极沟通,介绍安置政策规定;事后及时谈话,使其愉快服从组织分配。十余年来,团职干部安置后的报到率达到百分之百。

对团职干部安置定位后,注重岗前培训。集中统一举办岗前培训班,请专家、教授辅导上课,请单位领导讲解情况,请模范军转干部介绍成长经历和成功经验,加强沟通交流,密切感情联系。注重跟踪培养,专门建立了团职干部安置信息数据库,了解掌握每位团职军转干部的任职经历、性格特点、知识结构、能力素质,将其纳入市管干部队伍体系,有针对性地跟踪培养、大胆使用。市委积极为团职转业干部搭建施展才华的舞台,创造各种学习培训和岗位锻炼的机会,同步培养、同步考核、同步使用。据统计,有四分之一的团职干部又得到组织进一步提拔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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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tom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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