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军转办有关规定,现就公安部2011年度接收安置军转干部面试有关事项安排公告如下:
一、面试比例及形式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入围面试人选,每个职位拟录用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为1:5。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是指由多个有代表性的考官组成一个考官小组,按规定程序,对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始终如一地使用相同的考题进行提问;考生的行为根据事先确定的标准进行评定;面试结果采用规范的统计方法计分。
二、面试安排
面试时间定为8月2日,参加面试的所有考生应于当日上午8时10分之前报到,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候考室,未按时报到人员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报到地点为公安部机关大院东北门(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与正义路交叉路口向南200米路西)。
三、专业能力测试
报名我部参公事业岗位俄语、日语专业的两个职位需分别进行俄语、日语专业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主要考察应试者所掌握外语的笔译、口译能力。专业能力测试时间定为8月3日(面试次日),考生报到时间、地点同面试安排。
四、综合成绩组成
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比例。加试专业考试的职位,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各占30%。
五、考察、体检资格
每个职位按照拟接收人员与考察人员比例为1:2的原则,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相关工作结束后,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最终拟接收安置人员。
六、资格审查
参加面试人员须于面试当日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以供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或面试当日不能提供下列材料的人员不能参加面试。
(一)军官证;
(二)最新任职文件、所在单位同意转业证明;
(三)学历、学位证书;
(四)笔试准考证、个人简历;
(五)岗位计划中的其他条件有明确要求的,还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英语等级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等。
请按照上述内容准备面试。如有疑问,请致电咨询。联系电话:010-66261641、010-66263292。
特此公告。
附件:入围面试人选.doc
公安部人事训练局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九日
责任编辑:offcnc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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