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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专业科目考试与面试公告

2011-07-14 14:15:52   来源:2011年中央单位和北京市市级单位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报名系统    点击:

根据北京市军转办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的有关规定,现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2011年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专业科目考试与面试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业科目考试与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各岗位统一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6的比例进入专业科目考试与面试。进入专业科目考试与面试的人员名单如下:

岗位名称 姓名 准考证号 目前最低分数线
北京市清河人民检察院 郭少军 014201103512 79.5
周凯贺 004201102222
王洪贵 004201105726
崔文彬 004201106919
北京市团河地区人民检察院 郭少军 014201103512 74
张孝前 001201103123
机关党委办公室 李子涛 004201103109 75.5
黄宏民 004201105526
赵中华 010201100830
李浩坤 004201101726
周德昌 010201105617
张  煜 010201100123
监所检察部门 冉  刚 016201102822 77
辛迎泽 001201108127
尹  航 001201107206
王洪贵 004201105726
孙华东 016201102106
胡雪乔 001201108921
控告申诉检察部门 姜耀飞 015201104209 84
司瑞斌 016201100203
李子涛 004201103109
黄国珍 015201109007
李  强 004201102705
王明威 001201103409

二、专业科目考试

(一)时间:2011年7月15日(周五)14时30分至17时。开考40分钟之后方可交卷,迟到30分钟者取消考试资格。

(二)地点: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北大街9号)。

(三)注意事项:请参考人员考试时携带军官证、统一笔试准考证原件、个人简历(有照片)、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本原件及复印件(本人签名)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签名)。参考人员所提供的证件和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证件或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接收安置资格。请参考人员务必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

(一)时间:另行通知。

(二)地点: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北大街9号)。

(三)注意事项:请参考人员参加面试时携带军官证和所在部队政治部门出具的个人鉴定材料原件。

联 系 人:邢军章

联系电话:58762951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2011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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