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印发《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暂行办法》和河北省退役军人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和退出消防员接收安置有关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运河区退役军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本人档案中所在服役部队填写的《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表》,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9月7日至2022年9月13日止。同时,将沧州市运河区2022年度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安置岗位计划进行公示,具体工作地点和岗位以用人单位实际安排为准,公示时间为2022年9月7日起至2022年9月13日止。具体选岗时间另行通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与河区退役军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或运河区纪委监委驻发改局纪检监察组反映。
区安置办:2174089
区纪委监委驻发改局纪检监察组:3175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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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运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9月7日
原标题:运河区2022年度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的服役表现量化评分及安置岗位公示
文章来源:http://www.czyh.gov.cn/czyh/c103808/202209/16d6fca2dc5e43ac8ad4d158769c705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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