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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在退役军人教育培训方面,有哪些创新?

白银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05-11

中公军转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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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提供法治保障

11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以下称退役军人保障法),习近平主席签署国家主席令予以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日前,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负责人就退役军人保障法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在退役军人教育培训方面,有哪些创新?

答:一是完善退役前的教育培训。军人退役前,所在部队可以提供职业技能储备培训,组织参加有关学历和非学历继续教育。二是完善教育优惠政策。高等学校可以通过单列计划、单独招生等方式招考退役军人;现役军人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或者是正在就学的学生,退役后在入学、复学等方面享受优惠政策。三是加强职业技能培训。规定国家依托相关教育资源为退役军人提供职业技能培训。

问:在哪些方面加大了对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扶持力度?

答:一是加强就业支持。规定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在招录、招聘时,对退役军人的年龄和学历条件可以适当放宽,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招聘退役军人。二是拓宽就业渠道。要求各地设置一定数量的基层公务员职位,面向服现役满五年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招考。三是加大创业支持力度。相关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优先为退役军人创业提供服务,退役军人创办小微企业,可以按规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并享受有关融资优惠政策。

原标题: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负责人就《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答记者问

文章来源:http://www.baiyin.gov.cn/xxgk/zzxxgk/tyjrswj/fdzdgknr_3749/hygq_3767/202105/t20210511_1823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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