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信息

甘肃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补缴工作的公告

崇信县人民政府 2021-04-21

中公军转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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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办、国办《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省委办、省政府办《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实施意见》,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平凉市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方案》精神和《崇信县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请2019年1月21日前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认真梳理个人2019年1月21日前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欠缴、断缴情况,并带齐以下材料于2021年5月10日前提出补缴申请。其中有安置单位的,由安置单位收齐材料后统一到崇信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提出补缴申请;无安置单位的,直接向崇信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提出补缴申请。

材料清单:

1.入伍批准书或应征公民入伍政审表等入伍证明材料主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2.退出现役登记表(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相关缴费记录,如在多个地区参保的,须提供多地缴费记录或个人账户查询单等凭证;

5.补缴社会保险个人申请表原件。档案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管理的不需要提供前两项材料。

联系人:孙**

咨询电话: 6125229、6125216

地址:崇信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民生巷1号,原锦屏工商分局位置)

崇信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4月19日

原标题:关于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补缴工作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chongxin.gov.cn/xwzx/tzgg/202104/t20210420_9261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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