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退役军人保障应当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
退役军人安置工作应当公开、公平、公正。
退役军人的政治、生活等待遇与其服现役期间所做贡献挂钩。
国家建立参战退役军人特别优待机制。
相关解读:《退役军人保障法》第五条:关于保障基本原则的规定—解读
原标题:《退役军人保障法》第五条:关于保障基本原则的规定
文章来源:http://dva.xianning.gov.cn/xxgk/zc/zcfg/202103/t20210326_229305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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