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信息

军转落户相关问题

南充市政府网 2021-03-24

中公军转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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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官你好!我是2018年集体转制部队一名转业人员,本人原户口在入伍时已注销,在2019年的跨军地改革落户工作中,我填报的落户审批表是回原籍,且相关部门已盖章同意。此项落户工作量大,因此到2021年才得到可以办理落户的相关消息。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等7部门《关于做好跨军地改革集体转制部队退役军人落户工作的通知》及《南充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跨军地改革集体转制部队退役军人及随调随迁配偶子女办理落户手续的通知》下达了包括我在内若干人落户的通知。本人原户籍在西充县关文镇,前两天已将落户相关材料寄回家中并手写委托书全权委托父母代为办理。这两天父母多次前往义兴派出所办理,第一次户籍民警说此事办理不了,后经出示相关文件通知后说需向上级请示为由未当天办理,时隔两天接到派出所电话让再次前往办理(电话内容仅为通知前往办理,未说另需其他落户相关材料),负责业务民警又说需要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具的落户介绍信方可办理,且此次落户只能落在义兴镇集体户上,不能落回原关文镇户籍。根据“放、管、服”工作要求,这种让群众办事三番五次来回跑,好像不太符合要求,民警业务能力水平也有待提高。

综上:1、我这种情况能不能回关文镇原籍?2、如果此次我落户为义兴镇集体户,后期我将户口迁出方不方便?3、落户这事对我们转改人员来说意义重大,加之我前期办理的身份证还有几个月就要过期了,户口也没落下来,到时干什么事都寸步难行,且上级要求我们近期必须全部落户完成,压力大,望领导办理为谢!

答复内容:您好,跨军地改革集体转制部队退役军人,凭南充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落户函件(因跨军地改革集体转制部队退役军人已转为地方编制工作人员,可以不提供西充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的入户介绍信)即可到入户地派出所申请办理落户手续。同时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人口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公务员和参公管理人员、机关事业编制人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及其他财政供养人员,其户口登记仍在其原籍地农村且户口类别为农业户口的,要督促其按规定及时办理户籍迁移,将其户口从原籍地农村迁移到工作地或居住地,转为城镇居民户口” ,拒不转户人员,由户籍地公安机关督促其在30天内到公安机关办理户籍迁移。其本人未按时到公安机关办理户籍迁移的,户籍地公安机关可以将其户籍地址暂时变动到本地城镇公共户口地址上,待其本人申请办理户籍迁移时,再迁移至工作地或居住地。因此转制退役军人落户时,如果在城镇没有自己的住房或没有城镇亲属同意挂靠户口的,可以将其户口暂时落户到派出所城镇公共地址集体户上。

县公安局

2021-03-24

原标题:关于落户相关问题的咨询

文章来源:http://www.xichong.gov.cn/active/ask/info.jspx?id=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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