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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广东退役军人学历提升优惠政策——学费减免、奖助学金资助

东莞市南城街道办事处 2021-03-09

中公军转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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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减免、奖助学金资助

中等职业教育期间,按规定享受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资助。对退役一年以上、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考入全日制普通本科和高专高职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学历教育期间按规定享受学费资助和相关奖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退役士兵享受学生生活费补助。应征入伍服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等学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

减免标准:按照《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财教〔2014〕180号)、《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办法>的通知》(财教〔2013〕236号其他教育优惠)、《关于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施行国家资助的通知》(财教〔2015〕462号)文件规定:

(1)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2)退役复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年限计算:学费减免的年限,按照国家对本科、专科(高职)、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规定的相应修业年限据实计算。退役复学后应完成的国家规定的修业年限的剩余期限,即为学费减免的年限;复学后攻读更高层次学历不在减免学费范围之内。

原标题:【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小课堂】退役军人学历提升优惠政策

文章来源:http://www.dg.gov.cn/dgncjd/gkmlpt/content/3/3473/post_34739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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