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信息

2021山东《莘县现役军人和退役军人免费乘坐公交车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03-01

中公军转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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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优待退役军和其他优抚对象的重要部署,充分营造关心关爱退役军人、尊重优抚对象的浓厚社会氛围,增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荣誉感、获得感,保障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合法权益,激发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经县政府研究,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起草修订了《莘县老年人残疾人现役军人和退役军人免费乘坐公交车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广泛征求社会各界人士意见建议,如有修改意见建议,请于12月22日下午5点前将意见建议反馈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联系人:王泽鑫

电话:0635-7367769

邮箱:sxtyjrswjzgk@163.com

莘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莘县老年人残疾人现役军人

和退役军人免费乘坐公交车实施办法

的  通  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莘县老年人残疾人现役军人和退役军人免费乘坐公交车实施办法》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莘县人民政府

                                 2020年  月  日 

莘县老年人残疾人现役军人

和退役军人免费乘坐公交车实施办法

(征求意见稿)

    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优待老年人规定的通知》(鲁政发〔2011〕54号)《山东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关于坚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若干意见》(鲁发〔2019〕24号)等精神,为便于我县老年人等群体在城区范围内免费乘坐公交车,经研究,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公交车辆免费类型

县城区执行政府指令性低票价的公交车。

二、免费公交IC卡发放范围

1.具有莘县户籍,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和持有残疾证的残疾人。

2.非莘县户籍但长期在莘县城区居住的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持有残疾证的残疾人。

现役军人凭军(警)官证、士官证、义务兵证、学员证、文职干部证、文职人员证等有效证件,残疾军人凭残疾军人证,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凭离休干部荣誉证、军官退休证、文职干部退休证、退休士官证,退役军人凭军(警)官转业证、士官退出现役证、义务兵退出现役证等有效证件和优待证、荣军卡,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烈士子女凭优待证、荣军卡免费乘车,不需办理免费公交IC卡。伤残人民警察凭伤残证享受该政策。

三、免费公交IC卡的办理

(一)乘车人本人需提供的资料

能够证明本人具有莘县户籍的身份证、户口簿,老年人优待证或第二代残疾人证,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城区居住证明材料,二寸红底免冠彩色照片1张,年度乘客意外伤害保险费证明。

(二)办卡费用

免费公交IC卡工本费10元,年度乘客意外伤害保险费24元(可由保险公司当场办理保险手续)。

(三)办卡时间

本办法执行之日起即可办理。

(四)办卡地点

莘县顺达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伊园街东段路北)。

(五)代理办理

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人员,可以委托他人、单位代为办理。

四、免费公交IC卡的使用管理

(一)免费公交IC卡实行年审制,使用期限为1年。持卡人应于办卡后或年审后的第11个月起到公交公司审验,审验时按本《办法》第三条的要求提供资料。免费公交IC卡超过一年时间未进行年审的,IC卡自动失效;逾期未审的,待补办年审手续后方可继续享受免费政策。中途丢失、损坏IC卡的,可到公交公司补办,应交纳工本费。

(二)公交公司要严格执行办卡规定,对违规办理的,依法予以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移交司法部门进行处理。

(三)县交运局要加强对公交公司执行本办法情况、IC卡办理及使用情况的日常检查,检查结果与财政补贴挂钩。

(四)持卡人乘车必须遵守交通秩序,主动刷卡,并将带有照片的卡面出示给驾驶员验看。

(五)持卡人乘车必须注意安全,行动极其不便或患有严重疾病的老年人、残疾人应有人陪同乘车(陪护人员应按规定刷卡或投币)。

(六)免费公交IC卡仅限本人使用,不得代替他人刷卡,严禁转借他人使用。对转借他人使用或者代替他人刷卡的,公交公司驾驶员或稽查人员有权收回免费公交IC卡,并对卡上已产生的免费乘车次数(审验期内)按照同期普通卡车费标准补收车费;免费公交IC卡丢失后应立即到公交公司挂失,未及时挂失被他人冒用而被查处的,原持卡人承担相应责任。对恶意转借给他人使用造成不良影响的,由公交公司按照规定处理。

五、财政补助政策

(一)免费公交IC卡减免费用由县财政补贴

1.持免费公交IC卡乘坐城市公交车以及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军队离退休人员、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免费乘车所减免乘车费,县财政给予30万元/年的定额补贴。

2.财政补贴按季度拨付公交公司,年终结算。

(二)财政补贴管理

1.如因价格上涨、线路增加、车辆增加等原因确需调整财政补贴资金额度的,公交公司应提前3个月向县交运局申请,并由县交运局牵头,县卫健局、财政局、审计局、发改局、退役军人局等部门参与,对免费乘车进行调查测算,提出新的资金补贴方案,报县政府研究确定。

2.公交公司要保证财政补贴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县交运、财政、审计、发改等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能对公交公司申报补贴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监督。对弄虚作假、骗取补贴资金的行为,要及时追回骗取补贴的资金,取消公交公司当年度补贴资格,触犯法律的交司法部门处理。

六、责任分工

县交运局:负责牵头组织免费乘坐公交车工作,并督导公交公司落实;加强对公交公司以及司乘人员的管理与教育,依照《山东省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规范(试行)》等规定,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并向投诉人告知处理结果。

县财政局:负责相关经费的筹措和拨付,对财政补贴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县退役军人局:负责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军队离退休人员、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免费乘车的基础资料收集和审核、有关证件管理、免费乘车政策宣传和组织等工作。

县审计局:负责补贴资金申报材料的审核等工作。

县发改局:负责城区公交票价的审核、监督等工作。

县卫健局:负责老年人免费乘车政策宣传及组织等工作。

县残联:负责持证残疾人免费乘车政策宣传和组织等工作。

县纪委监委:负责对各部门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公交公司:负责制定各项规范服务规章制度,落实免费乘车规定,张贴“免费乘车”标识,设立咨询投诉电话。

各部门、单位和公交公司要密切协作,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工作顺利实施。

七、附则

(一)本办法由县交运局、退役军人局、卫健局、残联负责解释。

(二)免费乘坐公交车政策的咨询和服务质量投诉由县交运局、退役军人局、卫健局、残联、公交公司单独或协同受理。

(三)本办法自2020年X月X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X月X日。莘政发〔2017〕17号文件《莘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莘县老年人残疾人现役军人和残疾军人免费乘坐公交车实施办法的通知》同时废止。

原标题:关于对《莘县老年人残疾人现役军人和退役军人免费乘坐公交车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sdsx.gov.cn/sxxxgk/xzfbmxxgk/xxtyjrswj/202012/t20201223_34954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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