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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军转干部考核项目及赋分标准

河北省退役军人安置工作领导小组 2021-01-20

中公军转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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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军转干部服役期间德才表现

和贡献考核项目及赋分标准

一、服役年限

【基本概念】从入伍之日到批准转业当年的时间跨度。入伍前,在地方工作时间或在地方普通高等院校学习时间,不视为服役年限。收归军队建制的人武部干部,属于转业复员军人的,其收归前在人武部工作时间计为服役年限。

【赋分要求】逐年累计赋分。

【参考分值】服役每1年计1分,累计赋分。

二、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基本概念】转业时担任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赋分要求】排级职务等级到团级职务等级(含相应的文职干部职务等级)以及专业技术14级到专业技术6级的专业技术等级,逐级递增赋分。

【参考分值】排职计4分、副连职计5分、正连职计6分,副营职计7分、正营职计8分,副团职计9分、正团职计10分,文职干部参照赋分;专业技术14级计4分、专业技术13级计5分、专业技术12级计6分,专业技术11级计7分、专业技术10级计8分,专业技术9级计9分、专业技术8级计10分,专业技术7级计11分、专业技术6级计12分。

任职每满1年加1分。任领导职务加2分。

三、军衔(警衔、文职级别)

【基本概念】转业时的军衔(警衔、文职级别)等级。

【赋分要求】按照不同军衔(警衔、文职级别)等级,逐级递增赋分。

【参考分值】少尉计1分、中尉计2分、上尉计3分、少校计4分、中校计5分、上校计6分;专业技术少尉计1分、专业技术中尉计2分、专业技术上尉计3分、专业技术少校计4分、专业技术中校计5分、专业技术上校计6分、专业技术大校计7分,文职级别比照赋分。

四、学历情况

【基本概念】转业时所获得的最高学历。

【赋分要求】按照大专、本科、研究生,逐级递增赋分。

【参考分值】大专计1分,大学本科无学位计2分、有学位计3分、硕士研究生无学位计4分、有学位计5分,博士研究生无学位计6分、有学位计7分。中专学历不计分。

五、艰苦边远地区和特殊岗位工作

【基本概念】国家和军队文件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从事飞行、舰艇、涉核工作。

【赋分要求】在艰苦边远地区和特殊岗位工作,区分类别,逐年累计赋分。

【参考分值】在一至六类艰苦边远地区工作,每满1年分别计0.1分、0.2分、0.3分、0.5分、0.7分、1分,累计赋分。从事飞行、舰艇、涉核工作,每满1年计0.5分。

六、被评为先进个人

【基本概念】转业干部服役期间被单位评为先进个人。

【赋分要求】转业干部服役期间被单位评为先进个人,累计赋分。

【参考分值】被大军区级以上单位(含公安部)评为先进个人1次计2分。

七、奖励与处分

【基本概念】《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的奖励与处分。

【赋分要求】奖励或处分,累计赋分。

【参考分值】被大军区级以上单位(含公安部)授予荣誉称号1次计20分;荣立一等功1次计15分;荣立二等功1次计5分;荣立三等功1次计1分;嘉奖1次计0.1分。战时立功受奖,提高一个档次赋分,战时被大军区级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1次计30分。地方党委政府给予的立功受奖,按相应等级的50%计分。

受到行政撤职、降职(级)或降衔(级)、记大过、记过、严重警告、警告处分的,每次分别相应减6分、5分、4分、3分、2分、1分。

受到留党察看、撤销党内职务、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处分的,每次分别相应减6分、5分、4分、3分。

八、其他

凡涉及时间计算,均截止到转业当年的3月31日。计算服役年限时,每满12个月的计算为1年,剩余不满12个月的按1年计算。涉及边远艰苦地区的,按政干[2010]115号文件执行,涉及在高山海岛服役的赋分标准,根据相应的津贴标准确定边远艰苦地区的类别。

当年不服从地方组织分配,列入下年度转业计划的,第一年减10分,第二年减20分,第三年地方不予接收安置。

本办法由省退役军人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原标题:关于进一步规范计划分配军转干部考核考试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tyjrswt.hebei.gov.cn/c/2020-09-17/48912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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