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信息

江西省军转干部及其随调家属安置工作的通知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01-04

中公军转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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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军转联〔2017〕7号

各设区市军转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市委组织部、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军分区(警备区)政治工作处:

2017年是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向纵深推进的一年,中央下达我省军转干部安置计划1277名,其中计划分配军转干部966名,自主择业军转干部311名。为做好今年的军转干部安置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升做好军转干部安置工作的政治站位

军转干部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做好军转干部安置工作,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全局,事关国防和军队建设。各地要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军转干部安置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统领,认真贯彻2017年全省军转干部安置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增强做好军转干部安置工作的责任担当。要切实把军转干部安置工作作为特殊的政治任务,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高标准完成今年的军转干部安置任务,以实际行动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二、严格执行军转干部安置工作的各项政策规定

各地要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印发〈军转干部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发〔2001〕3号)、《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军转干部安置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发〔2007〕8号)、《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做好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军转干部安置工作的通知》(中发〔2016〕13号)和我省相关配套文件精神,切实把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军转干部安置工作的各项政策规定落到实处。要进一步落实好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军转干部安置各项特殊措施和倾斜政策,切实解决军转干部的安置去向、工作分配、职务安排、待遇保障、教育培训、家属子女安置等问题。安置计划是指令性的政治任务,必须严肃认真、一丝不苟、无条件地落实。要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任何地区、任何部门、任何单位,都不得在中央政策之外附加其他条件,不能随意提高安置门槛,不得在执行中央政策上讲价钱、搞变通。

三、统筹做好军转干部安置各项工作

(一)做好计划分配军转干部安置工作。各地要创新安置办法,拓宽安置渠道,挖掘安置潜力,进一步提高安置质量和满意度,发挥党政机关安置主渠道的作用,继续实现“两个保持”(即保持党政机关和参公单位接收安置军转干部的比例不低于往年,保持师团职干部安置质量不低于往年)。要突出安置重点,切实把师团职干部安排好、使用好,把功臣模范、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特殊岗位工作的军转干部照顾安排好。要按照中央要求,畅通军转干部进入政法部门的通道,提高政法部门尤其是公安部门接收安置军转干部比例;对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军转干部,法院、检察院应优先接收。军转干部专项行政编制全部用于接收安置军转干部。军转干部安排非领导职务所需职数实行单列、专用,不占接收单位现有非领导职数。要进一步完善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军转干部到基层一线工作。要进一步健全完善“阳光安置”机制,把转业干部的安置与他们在部队的德才表现和贡献结合起来;积极探索考试考核、考核选调、双向选择与积分选岗相结合的安置办法,推进分类安置和选调安置,努力营造公平公正、风清气正的安置环境,打造军转干部安置工作“江西品牌”。

(二)做好自主择业管理服务工作。要扎实做好退役金调整、发放、监管等工作。健全工作机构,加强工作力量,提高工作水平。严格按照国转联〔2016〕6号、赣军转联〔2017〕5号文件做好管理服务工作,规范管理服务经费的使用。认真落实国家关于大力扶持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就业创业工作总体要求,进一步完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创业就业的相关政策,加强就业创业技能培训,积极搭建就业创业平台,营造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就业创业的良好氛围。

(三)做好军转干部教育培训和企业军转干部稳定工作。要继续抓好前移培训、适应性培训和上岗前的专业培训,进一步改进培训方式,充实培训内容,增强军转干部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把培训工作与安置使用结合起来,与地方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发展结合起来。要按照国转联〔2017〕1号文件要求,做好选派军转干部进高校进行为期1年的带薪脱产教育培训工作。各部队要大力加强军转干部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广大转业干部服从组织安排。要认真抓好赣办字〔2017〕22号和赣军转联〔2017〕4号文件的贯彻落实,全面落实企业军转干部医疗专项救助政策,做好重要和敏感节点稳定工作;继续关心关爱企业军转干部,落实各项解困待遇,确保企业军转干部群体持续稳定。

四、进一步加强军转干部安置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地要按照中央要求,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管、军队参与、社会支持”的良好局面。要进一步健全领导责任制,主要领导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分管领导要履行好直接责任人责任。要把军转干部安置工作纳入目标管理,把落实情况作为考核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和评选双拥模范城(县)的重要条件。要严肃工作纪律,对安置计划落实不及时、安置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要追查责任;对工作消极懈怠、推诿扯皮的,未完成军转安置任务或完成任务不力、拒绝或变相拒绝接收军转干部的部门和单位,要追究领导责任,问题严重的给予组织处理。要加强军转干部安置工作宣传,形成良好的工作导向。军地之间、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协商,互相支持配合;军转安置部门要主动对接,做好服务。各地要在11月底前完成安置任务。随调家属的安置工作按计划分配军转干部安置时间节点同步推进。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省军转办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安置情况进行跟踪督导,并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省委、省政府。

(此页无正文)

江西省军转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 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

江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军区政治工作局

2017年9月14日

抄送:省委有关部门,省直有关单位。

江西省军转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9月15日印发

附件

2017年江西省军转干部及其随调家属安置计划

  合计

九江市 景德镇市 萍乡市 新余市 鹰潭市 赣州市 宜春市 上饶市 吉安市


 
 
军转干部总数 合  计 1270 362 144 51 47 44 34 108 106 100 52 56 166  
  师 职 1 1                        
  团 职 259 68 32 9 6 8 5 25 16 18 7 9 56  
  营 职 481 120 48 21 19 21 15 42 51 42 24 22 56  
  连排职 150 27 16 8 7 5 4 16 13 17 10 10 17  
  技术干部 379 146 48 13 15 10 10 25 26 23 11 15 37  
计划分配 小 计 959 229 96 44 37 38 24 81 84 74 38 48 166  
  团 职 219 55 25 8 2 8 4 21 14 13 5 8 56  
  营 职 405 88 42 17 19 20 13 31 45 33 20 21 56  
  连排职 144 27 14 8 6 5 4 16 12 15 10 10 17  
  技术干部 191 59 15 11 10 5 3 13 13 13 3 9 37  
自主择业 小 计 311 133 48 7 10 6 10 27 22 26 14 8    
  师 职 1 1                        
  团 职 40 13 7 1 4   1 4 2 5 2 1    
  营 职 76 32 6 4   1 2 11 6 9 4 1    
  连排职 6   2   1       1 2        
  技术干部 188 87 33 2 5 5 7 12 13 10 8 6    
随调家属合计 56 13 7 2   6 1 5 7 9 1 3 2

原标题:关于做好2017年军转干部及其 随调家属安置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rst.jiangxi.gov.cn/art/2018/8/10/art_47819_29845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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