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圆满完成2021年度夏秋季征兵工作任务,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的命令以及自治区、市、县征兵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做好2021年度征兵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兵员征集任务分配
根据县征兵办公室下达的任务数,结合我镇实际,各村(社区)送检总人数40人,具体安排如下:
旺盛江3人;长山5人;石埇5人;文昌6人;坡子坪6人;油滩6人;八东6人;社区3人。
二、征集对象和范围
今年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重点做好大学生征集工作,优先批准学历高的的青年入伍,优先批准应届毕业生入伍。应征青年应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2020年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及正在高校就学的学生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
三、征集新兵的年龄、政治和身体条件与办法
征集年龄:男青年为2021年12月31日年满18至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
征集条件:政治条件按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颁发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颁发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试行)》、《应征公民体格检查办法(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
征集办法:适龄青年必须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镇武装部、村委报名应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经政治审查、体检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
四、征集时间安排和工作阶段分工
我镇今年的征兵工作从7月5日开始,9月中旬起运新兵,9月底结束。具体分为组织准备、宣传发动、政审体检、复查定兵、新兵起运和总结收尾等五个阶段。各个阶段的时间划分和主要工作是:
(一)组织准备阶段(7月5日前)
一是结合实际调整征兵工作领导机构。二是召开征兵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上级指示精神,部署工作任务。三是拟订征兵工作计划,做好各项保障准备。四是通知预征对象报名应征。
(二)宣传发动报名阶段(7月10日至7月31日)
一是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为征兵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镇卫生院、石埇中学、石埇中心校各悬挂一条宣传横额,各村(社区)张贴不少于10条彩色宣传标语进行宣传发动。二是组织报名和初检初审。各村(社区)组织好适龄青年网上应征报名和初检初审工作。三是镇征兵办派出工作组,检查各村宣传发动和初检初审情况。四是组织兵检业务培训。
(三)初审、体检阶段(8月上旬)
8月2日镇组织初次体格检查,8月9日送镇初检合格青年进行县检县审。并召开兵检形势分析会,确定家访的“双合格”名单并报县征兵办。
(四)复查定兵阶段(8月中旬)
主要是对“双合格”青年进行家庭走访复审复查。镇召开征兵领导小组会议,按照“十优先四不定”和“三满意”的要求,提出推荐意见报县征兵办。
(五)新兵起运和总结收尾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
主要是发放入伍通知书、建立完善新兵档案,做好新兵交接、起运和欢送等工作。
五、经费保障
为确保2021年夏秋季征兵工作顺利开展,对征兵工作中所需费用进行了预算(镇检伙食补助和县检来回车费、伙食费、住宿费),参加镇检和县检预算支出5000元,复检按照40%的合格率预算支出2500元,合计7500元。
六、工作考核与奖惩
各村(社区)严格按照镇下发的征兵送检指标高质量完成,不完成任务的村委(社区)及村“两委”干部年底不能评先评优。
点击下载>>>
石埇镇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9日
原标题:石埇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石埇镇2021年度夏秋季征兵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zwgk.gxpb.gov.cn/xgzzf/syz_11343/bmwj_11350/202107/t20210721_3566772.html
上一篇: 2021河北廊坊市香河县征兵公告
微信好友
朋友圈
微信好友
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