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我县符合由政府安排工作条件转业士官29名,现予以公示:
见附件
公示期为5天,从2021年7月16日至2021年7月20日止,若有异议,敬请各界监督举报。
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0870-3131470 手机 :1388708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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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镇雄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镇雄县2021年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安置前的公示
文章来源:http://www.zx.gov.cn/contents/26/409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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