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了做好军转干部安置工作,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保持社会稳定,制定本办法。
二、出台依据
《军转干部安置暂行办法》(中发〔2001〕3号)
三、办法内容
适用对象:当年从部队转业、符合我市市区安置条件的担任营级及以下职务的干部(含科级以下文职干部和转业技术干部)。
考核:考核根据转业干部的档案,按照转业干部在服役期间的工作表现、能力素质、贡献大小等因素,以量化积分的方式进行。
考试:按照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有关规定,参加安徽省军转干部统一考试。
计分合成:考核分占60%,考试分占40%,单独计算,综合相加。
安置程序:在纪检、检查部门的监督下,军转安置工作实行安置政策、安置计划、安置过程、安置结果四公开。
四、其他情况
局长办公会研究通过。
原标题:《马鞍山市计划安置军转军转干部考核考试暂行办法》的起草说明
文章来源:http://zwgk.mas.gov.cn/openness/detail/content/6059ae48d1da9be2538b45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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