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对驻县部队随军家属就业安置的优待,实现随军家属充分就业,促进军队战斗力建设与社会和谐发展,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 海南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做好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琼府〔2014〕25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琼退役军人发〔2019〕15号)、《乐东黎族自治县驻县部队随军家属就业安置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驻县部队随军家属定向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
二、招聘人数
事业单位定向公开招聘驻县部队随军家属共5人。具体详见《乐东黎族自治县2021年事业单位定向公开招聘驻县部队随军家属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服务和吃苦耐劳精神;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擅长与人沟通,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服从组织的工作安排;
(三)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四)户籍不限、专业不限;
(五)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及其它相关条件;
(六)报考人员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12月10日(含)至2003年12月9日(含)期间);
(七)公开招聘报名条件详见《乐东黎族自治县2021年事业单位定向公开招聘驻县部队随军家属岗位表》;
(八)乐东黎族自治县驻县部队现役军人副团职及以上职级干部或飞行员随军未就业的随军家属。
(九)经县人武部确认同意报考。
(十)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理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被列入失信名单的;
6.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招聘的;
7.《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四、工资福利
工资福利按照我县事业单位现行工资福利标准执行,纳入事业编制,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管理。
五、招聘办法
采取考试的方式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得分的60%,面试成绩占综合得分的40%。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设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不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笔试设开考比例,按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且经初审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方可组织笔试,未达到1:2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公布后原则上根据同一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同一岗位上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面试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达面试合格分数线者不予聘用。笔试和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分至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人选。
招聘程序完成后,将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报县政府审议,经县政府批复同意后由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及用人单位办理入编聘用手续。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和网上报名系统(http://hdrl.pzhl.net/index.php)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请考生实时关注。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9日-2021年12月15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组织报名: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招考岗位,报名初审由县人武装部提供符合条件报考人员名单,再经定向公开招聘驻县部队随军家属领导小组依据公告的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初审。
2.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6日9:00-12月22日17:00。
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898-25563638(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周末及节假日不接受咨询)。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和证明材料等、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报考后应及时登录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官网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1)登录报名网站填写报名登记表以及上传相关材料进行报名。
报名网站:http://hdrl.pzhl.net/index.php 进入报名专区进行注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身份证。报考人员须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填写报名表进行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报名材料,信息填报不全或虚假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招聘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2)上传证明材料。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扫描上传提交以下材料(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图片大小不超过2MB):
a.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正、反面合并成一张图片)
b.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页合并成一张图片)
c.毕业证、学位证(本科及以上学历需另提供学位证)
e.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更新日期在近6个月内,且须带有二维码验证标识)
f.本人近期证明2寸免冠证件照片(不允许拉伸、翻拍,不过度美化,非生活照)
g.诚信承诺书(附件2)、县人武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
h.全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zhzxgk/)。查询截图需包含:姓名、身份证号及查询结果,查询范围为全国法院。
i.其他岗位所需材料或证书。
4.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公告的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网上报名系统已过报名期限后不再接受应聘人员注册报名。已经提交报名材料的应聘人员,须在12月22日17:00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它职位。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在12月22日17:00之后报名的或重新提交材料的应聘人员,如果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资格,不能参加考试。系统将于规定时间内12月22日17:00准时关闭。
5.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请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发布公告通知,请应聘人员留意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官网,按通知内容打印笔试准考证并按准考证相关要求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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