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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对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就业创业,江苏有哪些优惠政策?
对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就业创业,江苏有哪些优惠政策?
2016年省里专门出台文件,明确将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纳入全省就业创业帮扶重点对象,细化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措施,涵盖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就业创业全过程。具体有:
一是创业前重在“帮”。比如: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可以到人社部门认定的创业培训机构参加创业培训,培训合格并取得相应证书的,按规定给予创业培训补贴;可以到当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免费接受政策咨询、信息服务、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公共创业服务,等等。
二是创业初重在“扶”。比如: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可在创业地申请最长3年、最高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合伙经营或创办企业还可适当提高贷款额度,财政据实全额贴息。开办“网店”,可同等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政策。
三是创业中重在“补”。比如,首次成功创业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可以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创业基地运营经费补贴、场地租金补贴等政策。
四是创业后重在“减”。比如:对月销售额3万元以内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收增值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税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等等。
原文链接:http://changchun.offcn.com/html/2020/02/35219_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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