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和陕西省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工作专班相关要求,部分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社会保险补缴费用工作将于2020年11月底结束。凡符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9〕3号)文件规定条件,即日起因各种原因尚未提交申请材料或还未办理补缴的退役士兵,请迅速向原办理安置手续市、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交申请、办理补缴(原陕西省安置办开出安置介绍信的退役士兵,请向原单位所在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提交申请、办理补缴),截至时间为2020年11月30日,逾期不提交申请、不按规定办理补缴的,视为放弃补缴权益,不再受理。详情请咨询原安置地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延安市本级:0911-2162133
宝塔区:0911-2128793
安塞区:0911-6255503
子长市:0911-7469962
吴起县:0911-7859592
志丹县:0911-6632700
延川县:0911-2706114
延长县:0911-8610369
甘泉县:0911-4220133
富县:0911-3213226
洛川县:0911-3633090
黄陵县:0911-5211171
宜川县:0911-4622122
黄龙县:0911-5628317
延安市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工作专班办公室
2020年10月19日
原标题:公 告
文章来源:http://tyjr.yanan.gov.cn/info/iList.jsp?tm_id=616&info_id=433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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