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顺口区为吸纳退役士兵就业的相关企业提供税收优惠政策
享受对象:
属于增值税纳税人或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企业等单位
具体内容:
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规定范围内的纳税人和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9000元。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依据是享受本项税收优惠政策前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企业按招用人数和签订的劳动合同时间核算企业减免税总额,在核算减免税总额内每月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当年扣减不完的,不再结转以后年度扣减。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企业工作不满1年的,应当按月换算减免税限额。
在2021年12月31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未满3年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
计算公式:
企业核算减免税总额=Σ每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本年度在本单位工作月份÷12×具体定额标准。
咨询电话:
旅顺口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65919252
原标题:请注意: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有税收优惠!
文章来源:http://www.dllsk.gov.cn/zwgk_classnews.asp?newsID=91518&classid=4
上一篇: 农村籍退役士兵服义务兵年限如何计算?
下一篇: 退役安置到事业单位,薪级工资怎么定?
微信好友
朋友圈
微信好友
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