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信息

吉林关于在全市开展退役军人创办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及吸纳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企业

桦甸市人民政府 2020-08-12

中公军转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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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广大退役军人:

为全面掌握我市退役军人创业情况,宣传退役军人创业优惠政策,促进退役军人企业更好地发展,发挥企业带动就业作用。根据上级要求,现针对我市退役军人创办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及吸纳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企业情况进行调查,具体如下:

一、调查对象

(一)退役军人创办或者参与经营,且目前正在经营的独资企业、入股企业、民办非企业、个体工商户等。

(二)吸纳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独资企业、入股企业、公司及民办非企业等。

二、调查内容

(一)退役军人创办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基本情况

(二)退役军人创办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经营情况

(三)吸纳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企业情况

三、申报需要携带材料

(一)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法人或合伙人、经营者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合伙企业需提供公司章程或出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五)企业(个体工商户)现场影像照片两张(外景和内景);

(六)其他相关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资料。

四、申报方式、时间和地点

申报方式:自行携带材料进行申报。

申报时间:2020年8月11日-8月25日。

申报地点: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在地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特此通告

联系人:张* 姜**

联系电话:0432-66255213

桦甸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8月11日

原标题:关于在全市开展退役军人创办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及吸纳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企业

文章来源:http://www.huadian.gov.cn/xxgk/tzgg/202008/t20200811_8003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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