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
根据《关于调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标准的通知》(丽政办发〔2014〕150号)文件精神,现将2016年度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予以发放。此次发放对象157人,共计一次性经济补助金448.385万元(具体见附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标准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服役2年),城镇户口补助标准(基数)还是按38000元执行; 农村户口补助标准(基数)从2016年的19400元调整为24600元。
城乡自主就业退役士官补助标准计算方法为:基数+1500×(实际服役年限-2年)。
二、补助对象
发放对象主要包括2016年度退出现役,不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和2016年夏秋季和冬季退出现役,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但在退役时自愿选择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复工、复职、复学的退役士兵,享受安置地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同等待遇,地方安置部门不再出具安排工作介绍信。
三、服役年限
城乡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服役年限按周年计算后,不满6个月的按半年计算,超过6个月的按1年计算。
四、发放方式和时间
地方经济补助由区民政局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报到后,通过社会化发放直补到人。请各乡镇、街道确保及时通知到退役士兵本人并送交存折。地方经济补助于5月底前发放完毕。
五、经费保障
发放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地方经济补助所需资金列入区级公共财政预算,专款专用。
附件:1、2016年秋季、冬季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
济补助金发放汇总表
2、2016年秋季、冬季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
济补助金发放明细表
丽水市莲都区民政局 丽水市莲都区财政局
2017年5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莲民〔2017〕55号.cebx
附件:2016年秋季、冬季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发放明细表.xls
附件:2016年秋季、冬季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发放汇总表.xls
(附件见:http://www.liandu.gov.cn/zwdt/zfxxgk/bmxxgk/002650883/02/wj/201705/t20170508_2118418.html)
原标题:关于2016年度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发放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liandu.gov.cn/zwdt/zfxxgk/bmxxgk/002650883/02/wj/201705/t20170508_21184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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