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和区党委办公厅、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兴宁区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已进入缴费的最后阶段,已在我局提交补缴社会保险个人申请的人员中,有一部份人员经我局工作人员多次告知,但仍然没有进行缴费。为了不影响我区部分退役士兵保险接续工作,保障部分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请尚未缴费的退役士兵5人(名单附后),务必在2020年6月24日前完成缴费。逾期不缴费的将视为自动放弃,并由申请人承担因此产生的后果。
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0771-3302287,联系人:黄**
附件:符合保险接续条件且尚未缴费的退役士兵名单(名单统计截止6月18日9:00)
兴宁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6月18日
附件:
符合保险接续条件且尚未缴费的退役士兵名单
(附件见:http://www.nnxn.gov.cn/zwdt/tzgg/t4373227.html)
原标题:关于对部分退役士兵保险接续缴费工作进行催缴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nnxn.gov.cn/zwdt/tzgg/t43732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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