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技工院校联合办学有何规定?
我市技工院校可以按照省人社厅《关于规范山东省技工院校联合办学行为的若干规定》与具备资质的全日制技工院校或职业学校开展联合办学。我们会按照《规定》严格监督管理,规范我市技工院校联合办学行为。
2、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有何规定?
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工作,由省人社厅统一布署安排,各市无权自行组织安排考试。自2016年底组织之后,至今还未布署此项工作。证书丢失,无法补办,可以档案中的《考核申报表》做为依据,若《考核申报表》也遗失,可到我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办理相关证明。
3、我市技能人才奖励有何规定?
根据《山东省齐鲁首席技师管理办法》规定,山东省齐鲁首席技师每年选拔一次,管理期4年,管理期内每人每月1000元的奖励资金;根据《菏泽市首席技师管理办法》规定,菏泽市首席技师每两年选拔一次,每次20名,管理期4年,每人每月500元的奖励资金;根据《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 2019 年度山东省“金蓝领”技师(高级技师)培训项目工作的通知〉的意见》要求, 深入开展“金蓝领”技师高级技师培训训项目,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培训补贴分别为每人1000元、2000元和5000元;按照《菏泽市人才政策30条》有关规定,对我市企业引进和新获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职工,市财政给予一次性5000元奖励,当年申请并列入下年财政预算,次年兑现;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参加失业保险满一年的企业职工,新获取初级、中级和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可申领1000、1500和2000元的技能提升补贴。
4、关于技工院校服务脱贫攻坚任务有何规定?
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适龄学生和低保家庭退役士兵就读技工院校落实“五免一享”(即免学费、免住宿费、免教材费、免费提供勤工俭学岗位、免费推荐就业岗位,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政策,力争使每个有就读技工院校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应往届初、高中毕业未能继续升学人员免费接受技工教育,每个有劳动能力且有参加职业培训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者每年都能够到技工院校接受至少1次免费职业培训,帮助接受技工教育或职业培训的贫困家庭学生(学员)实现就业愿望,达到“教育培训一人,就业创业一人,脱贫致富一户”的目标。
原标题:人社政策问答——职业能力建设
文章来源:http://www.heze.gov.cn/art/2020/6/10/art_108052_9190385.html
点击右上角
微信好友
朋友圈
微信好友
朋友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