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优惠政策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 退役军人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1号);
2.《四川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明确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川财规〔2019〕2号);
3.《泸州市财政局 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泸州市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泸市财社〔2019〕146号);
4.中共泸州市委办公室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合力应对疫情影响鼓励农民工就业创业置业十项措施》的通知(泸委办电发〔2020〕3号)。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1 基本条件
1.退役军人创办的中小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以及因疫情无法返岗的农民工;
2.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3.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2 补贴金额
1000元/人。
3 办事流程
1.申报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或《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符合条件对象名册、劳动合同复印件;
(3)经办机构要求的其他材料。
2.申办方式
申请人向所在地区(县)公共就业服务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新吸纳退役军人一次性就业补贴
1 基本条件
1.2020年2月28日起,新吸纳退役军人就业的市内各类用工单位(不含派遣到市外用工形式);
2.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3.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2 补贴金额
1000元/人。
3 办事流程
1.申报资料
(1)申报表。申报表除申领审批基本栏目以外,还应包含申领人对个人身份、资料真实性等事项进行承诺,申领人(代办人)签字捺印。
(2)身份材料。提供军官转业证书(或退役证);申领人社会保障卡。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申请人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
(3)就业材料。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向申领人发放工资的银行流水回单。
(4)其他材料。就业服务经办机构要求的其他材料。
2.申办方式
申请单位向企业工商注册住所所在地区(县)就业服务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疫情防控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1 基本条件
退役军人创办的中小企业(含劳务派遣公司)组织员工在疫情期间开工生产、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资。
2 补贴金额
1000元/人。
3 办事流程
1.申报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或《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符合条件对象名册、工资发放银行回单;
(3)经办机构要求的其他材料。
2.申办方式
申请人向所在地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一次性增加就业岗位补贴
1 基本条件
退役军人创办的中小企业于2020年1-6月缴纳社会保险费月平均人数超过2019年末缴费人数的。
2 补贴金额
2000元/人。
3 办事流程
1.申报资料
(1)企业持《工商营业执照》(或《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经办机构要求的其他材料。
2.申办方式
企业向所在地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稳定就业补贴
1 基本条件
1.2019年未在泸州就业,2020年1月1日起首次在市内各类用人单位(除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外)就业的退役军人;
2.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稳定就业1年以上。
2 补贴标准
稳定就业第一年给予1200元就业补贴,稳定就业第二年给予2400元就业补贴,稳定就业第三年给予3600元就业补贴,稳定就业满1年申请补贴,每人最多享受3年,2023年2月28日前稳定就业满1年不足2年,满2年不足3年的可以按月给予补贴。
3 办事流程
1.申报资料
(1)申报表。申报表除申领审批基本栏目以外,还应包含申领人对个人身份、资料真实性等事项进行承诺,申领人(代办人)签字捺印。
(2)身份材料。提供军官转业证书(或退役证);申领人社会保障卡。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申请人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
(3)就业材料。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向申领人发放工资的银行流水回单。
(4)其他材料。就业服务经办机构要求的其他材料。
2.申办方式
申领人向就业所在地区(县)就业服务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一次性求职补贴
1 基本条件
1.2019年未在泸州就业,疫情期间(即从2020年1月25日起至泸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撤销之日止),首次在市内各类用人单位就业的退役军人;
2.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
2 补贴金额
600元/人。
3 办事流程
1.申报资料
(1)申报表。申报表除申领审批基本栏目以外,还应包含申领人对个人身份、资料真实性等事项进行承诺,申领人(代办人)签字捺印。
(2)身份材料。提供军官转业证书(或退役证);申领人社会保障卡。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申请人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
(3)就业材料。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向申领人发放工资的银行流水回单。
(4)其他材料。就业服务经办机构要求的其他材料。
2.申办方式
申领人向就业企业工商注册住所所在地区(县)就业服务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新业态灵活就业补贴
1 基本条件
1.通过快递和外卖送餐两类新业态方式实现灵活就业3个月以上的退役军人。申领人首次申领补贴后中断就业,再次到新业态企业就业的,需稳定就业3个月后才能再次申领补贴。
2.进行灵活就业登记。
3.申领人为快递、外卖送餐一线劳动者(新业态企业管理人员、行政人员、后勤人员等除外),即快递员、外卖配送员。
4.对申领人每月配送结算合计报酬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
2 补贴标准
在稳定就业期内,按每人每月100元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1年。
3 办理流程
1.申报材料
(1)申报表。申报表除申领审批基本栏目以外,还应包含申领人对个人身份、资料真实性等事项进行承诺,申领人(代办人)签字捺印。
(2)身份材料。提供军官转业证书(或退役证);申领人社会保障卡。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申请人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
(3)就业材料。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用人单位向申领人发放报酬的银行流水回单(通过其他第三方平台或自有软件发放的,提供用人单位盖章的平台软件发放凭据)。
(4)其他材料。就业服务经办机构要求的其他材料。
2.申办方式
申领人向灵活就业登记所在地区(县)就业服务经办机构提交申请材料。
一次性就业交通补贴
1 基本条件
2020年2月28日起,返泸来泸就业且稳岗3个月以上的退役军人。
2 补贴标准
100元/人。
3 办理流程
1.申报材料
(1)申报表。申报表除申领审批基本栏目以外,还应包含申领人对个人身份、资料真实性等事项进行承诺,申领人(代办人)签字捺印。
(2)身份材料。提供军官转业证书(或退役证);申领人社会保障卡。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申请人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
(3)就业材料。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向申领人发放工资的银行流水回单。
(4)其他材料。就业服务经办机构要求的其他材料。
2.申办方式
申领人向就业地区(县)就业服务经办机构提交申请材料。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1 基本条件
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诚实守信,具有创业愿望和创业能力,自主创业或合伙组织起来创业,其自筹资金不足的退役军人。
2.有固定的经营场地和一定的自有资金,自筹资金不低于项目所需资金的30%。
3.从事的经营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4.具备还贷能力且无不良记录、信用良好。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2 贷款金额及补贴标准
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最高额度为15万元,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合伙组织起来创业的,可按其合伙的人数和人均15万元以内的额度发放贷款,合计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50万元。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给予2年全额贴息(贷款期限的第1年、第2年),贷款期限为3年的最后一年财政不予贴息。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但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
3 办理流程
1.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含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或民政部门登记注册信息(运输业提供运营证照,涉及行政许可行业的还应提供行政许可证)。
(2)法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其他材料。就业服务经办机构要求的其他材料。
2.申办方式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由退役军人自愿申请,向创业所在地的村(社区)或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所申请,经区县人社部门、财政部门认定复核,予以贷款贴息。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1 基本条件
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2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0%),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可享受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对还贷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小微企业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
2 补贴标准
按贷款合同签订日银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50%给予贴息或进行担保。
3 办事流程
1.申报资料
(1)营业执照(含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
(2)企业法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新招用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的《就业创业登记证》、高校毕业生的《毕业证》、城镇复员转业退伍军人退出现役的有效证件、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的《扶贫手册》;
(4)职工花名册(企业盖章);
(5)企业与新招用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复印件;
(6)企业工资支付凭证(工资表)及复印件。
2.申办方式
小微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由企业自愿申请,向其所在地区(县)就业服务管理机构申请,经同级人社部门、财政部门认定复核,予以贷款贴息。
创业补贴
1 基本条件
除符合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返乡农民工,以及市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服务基层项目的大学生、毕业5年内处于失业状态的高校毕业生(含国家承认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以外的其他退役军人首次(即2020年2月28日前从未创过业,之后创业的为首次)创业并吸纳3人以上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可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
2 补贴标准
给予1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3 办事流程
1.申报资料
(1)申报表。申报表除申领审批基本栏目以外,还应包含申领人对个人身份、资料真实性及首次创办企业或经济实体等事项进行承诺,申领人签字捺印。
(2)创业材料。首次创办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或创办经济实体的有效印证材料。
(3)吸纳就业材料。首次创办企业或经济实体向吸纳符合条件人员发放工资的银行流水回单。
(4)申领人社会保障卡。
(5)其他材料。经办机构要求的其他材料。
2.申办方式
申领人向创业所在地的村(社区)提出申请,村(社区)、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所、区县就业服务经办机构进行审核、公示后按规定进行补贴。
创业培训补贴
1 基本条件
退役军人、随军家属等参加创业培训(网络创业培训),获得培训合格证书的,可由培训机构代为申请培训补贴。
2 补贴标准
创业培训合格补贴1000元/人,网络创业培训合格补贴1500元/人。
3 办事流程
1.申报资料
(1)就业创业证复印件(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可不提供此证);
(2)《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3)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
(4)代为申请创业培训补贴的,还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特殊群体身份印证材料、代为申请协议;
(5)本人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或代为申请的培训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6)经办机构要求的其他材料。
2.申办方式
个人、单位(机构)申请创业培训补贴的,须向备案所在地区(县)就业服务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线上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1 基本条件
退役军人在我市辖区内创办的中小企业,在受疫情影响停工期间(包括整体停工和部分停工),组织职工参加与职业技能相关的线上培训并因此支出了成本费用的,可按规定享受培训补贴。组织职工参加的免费线上培训,不享受补贴。
2 补贴标准
我市中小微企业在疫情停工期间组织职工参加线上培训,培训结束后按该企业经备案认可的培训成本予以补贴。
3 办事流程
1.申报资料
企业向经营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提出开班备案申请,提交材料包括:申请报告、培训方案(包括企业名称、培训对象、培训课程、培训时长、培训方式及平台、培训成本等),以及企业营业执照等资质材料,并签署《受疫情影响企业停工期间组织职工参加线上职业培训补贴申请告知承诺书》。
2.申办方式
企业申请培训补贴须提交学员花名册、授课记录和培训成本等材料(企业自主开展线上培训的培训成本可综合考虑培训时长、开发费用、培训运营成本等因素综合核定;企业购买第三方培训服务提供商服务的培训成本可参考发票凭证等因素综合核定),企业开户银行账户信息。由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进行合理性审核。
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申报享受税收减免
1 基本条件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是指依照《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国务院 中央军委令第 608 号)的规定退出现役并按自主就业方式安置的退役士兵。企业是指属于增值税纳税人或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企业等单位。
2 补贴标准
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9000元。纳税人在2021年12月31日享受本项税收优惠政策未满3年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
3 办事流程
1.申报资料
(1)符合享受税收减免条件的纳税人,在申报时填列有关信息享受税收优惠;
(2)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义务兵退出现役证》《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备查;
(3)企业与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签订的劳动合同(副本)、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记录备查;
(4)《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本年度在企业工作时间表》备查。
2.申办方式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电子税务局办理,具体地点和网址可从四川省税务局官网“纳税服务”栏目查询。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从事个体经营申报享受税收减免
1 基本条件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从事个体经营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2 补贴标准
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在2021年12月31日未享受该优惠政策满3年的 ,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
3 办事流程
1.申报资料
(1)符合享受税收减免条件的纳税人,在申报时填列有关信息享受税收优惠。
(2)《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义务兵退出现役证》《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备查。
2.申办方式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电子税务局办理,具体地点和网址可从四川省税务局官网“纳税服务”栏目查询。
原标题: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优惠政策来了!最高每年享受14400元税收减免
文章来源:http://www.hejiang.gov.cn/gk/zcjd4/content_162562
点击右上角
微信好友
朋友圈
微信好友
朋友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