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信息

《石家庄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政策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石家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05-11

中公军转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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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这个《实施细则》的背景是什么?

2019年5月30日,市委、市政府“两办”印发《石家庄市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提出“坚持四项原则、发挥四个作用、打造四大支撑点”的框架目标,出台扶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十八条政策”,特别是在全国率先把部分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引入到退役军人领域,实现了创新突破,在全省乃至全国都产生了较大反响。出台《实施细则》重点是进一步简化规范相关政策的申办程序,使政策更加具有操作性、实效性,促进政策落实落地,让更多退役军人享受政策红利,帮扶支持有需求的退役军人实现就业创业。

二、出台这个《实施细则》的意义是什么?

答:石家庄是驻军大市、兵员大市,也是安置大市,市委、市政府始终对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高度重视,把做好退役军人事务工作作为践行“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用心用情用力做好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让退役军人切身感受到党的关爱、组织的温暖,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尊崇退役军人的浓厚氛围。我市制定出台《实施细则》,积极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提供政策和资金支持,充分体现出市委、市政府对退役军人的倾心关爱,对于引导激励退役军人积极就业创业,凝聚支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社会力量,营造关心关爱退役军人的浓厚氛围具有重要意义。特别是在当前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胜利、认真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推进经济工作的关键时期,更具有现实工作针对性和指导性。

三、制定《实施细则》遵循的主要原则

一是坚持树立正确导向。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重要指示,牢固树立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政策优先导向,保障退役军人在享受普惠性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和公共服务基础上再给予优待,充分体现市委、市政府对退役军人的关心关爱。

二是简化规范办理流程。按照我市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要求,本着“简化、规范、便捷、高效”的原则,由符合条件的申请主体向县(市、区)人社部门申请相关补贴,由人社、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进行审核、公示。

三是便于政策落地落实。明确了各级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强化对资金、政策的检查督导,确保各项政策切实落实见效,助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

四、《实施细则》适用哪些退役军人?

答:《实施细则》主要适用于三类退役军人:一是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二是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三是复员干部。

五、《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实施细则》重点规范了就业吸纳补贴、就业见习补贴、创业补贴、创业实训补贴、小微型企业场地租金补贴、房租物业水电费补贴的条件标准、申办程序和资金来源等,明确了各级退役军人事务、人社和财政部门的职责权限。

六、《实施细则》对退役军人就业有哪些扶持政策?

答:主要有两项扶持政策。一是吸纳就业补贴。对新招用退役2年内退役军人的企业,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每招用1名补助1000元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二是就业见习补贴。对接收退役2年内的退役军人参加就业见习并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足额发放基本生活费的单位,按照每接收1人给予最低工资标准50%的就业见习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对见习后留用率超过50%以上的见习单位,将见习补贴标准提高至最低工资标准70%。

七、《实施细则》对退役军人创业有哪些扶持政策?

答:主要有四项扶持政策,一是创业补贴。对退役5年内的退役军人初次创业(不包括入驻创业园区和创业孵化基地的),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个创业项目10000元,市、县(市、区)各承担50%。二是创业实训补贴。对组织当年度退役军人进行创业实训的创业实训基地,按照实训后创业成功人数给予创业实训补贴,每人最高不超过1200元。三是小微型企业场地租金补贴。当年度退役军人初次创办小微企业(不包括入驻创业园区和创业孵化基地的)并登记就业,且租用经营场地或店铺的,自创业之日起3年内,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每年最高不超过5000元的租金补贴。四是房租物业水电费补贴。对为当年度退役军人初次创业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多要素创业服务的创业孵化基地,按符合条件人员入驻项目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房租物业水电费补贴。

八、《实施细则》有哪些申请主体?

答:就业吸纳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房租物业水电费补贴的申请主体是招用退役军人或者为退役军人提供就业服务的企业、基地等。创业补贴、创业实训补贴、小微型企业场地租金补贴的申请主体为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

九、《实施细则》明确的补贴项目如何申请?

答:符合条件的申请主体向县(市、区)人社部门申请相关补贴,经县(市、区)人社、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公示、无异议后,由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复核并申请拨付相应资金。

十、《实施细则》明确的相关部门职责是什么?

答:人社部门负责核实单位和个人的资格,有效利用信息系统,加强资格审查,避免发生重复享受补贴以及套取资金的问题。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核实退役军人的身份及资格。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管理,及时拨付补贴资金。

十一、《实施细则》在贯彻落实上有哪些具体要求?

答:政策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政策好不好,关键在落实。必须把《实施细则》相关政策宣传好、贯彻好,确保各项要求落地落实,真正惠及我市广大退役军人,我们重点做好以下三项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职责部门要各司其职、分工协作,严格按照程序规定受理各类申请,健全工作运行机制,完善工作台账。二是做好宣传引导,准确宣传政策措施、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在全社会大力营造退役军人创业、兴业、乐业的良好氛围。三是落实资金保障,此次专门重点安排市创业扶持资金进行保障,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人,足额落实补助政策,列入各级财政预算,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提供资金支持。

原标题:《石家庄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政策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文章来源:http://tyjrswj.sjz.gov.cn/col/1560759889135/2020/05/09/15890101498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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