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按照省、市征兵会议精神,2020年秋季征兵从即日开始,8月底结束,新兵批准入伍时间为9月1日,现公告如下:
一、入伍条件:
1、文化及年龄条件
大专以上毕业生:17周岁—24周岁(1996.1.1—2003.12.31出生);
大专以上新生、在校生:17周岁—22周岁(1998.1.1—2003.12.31出生);
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17周岁—22周岁(1998.1.1—2003.12.31出生);
二、入伍程序
1.网上登记。8月15日前,登录“全国征兵网”,填写个人信息登记报名。
2.体检政审。拟定8月6日至8月17日体检,公安、教育等部门同步展开政治联审工作。
3.走访调查。8月10日前由基层武装部组织走访调查。
4.预定新兵。9月1日至9月3日县人武部对双合格对象进行全面衡量,确定批准入伍对象。大学生士兵享有一定优先权。
三、优惠政策
应征对象自入伍起即起算工龄,并享受相应的保险政策。士兵除衣、食、住、行等日常消费全部享受军队相关待遇外,个人及家庭还享受以下7项优待政策:
1.义务兵津贴。2019年1月1日,全军及武警部队全面调整薪资。薪资调整后,义务兵每月津贴费最低为1000元左右,两年共计约25000元;转改士官后,下士月工资最低标准约为5500元。
2.退役费。服役期满的义务兵,由部队一次性发放退役费,
津贴费、退役费具体数额根据士兵服役地区生活条件等因素,执行国家和军队标准按相应比例上浮或下调。
3.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按照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统一计算,并由政府发放。退役士官除领取一次性经济补助外,每多服役1年增加1000元。
4.进藏兵、高原条件兵生活补助金。进藏士兵每人每年增发12000元,高原条件兵每人每年增发10000元。
5.立功士兵增发优待金。被中央军委、战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荣立一等功的,增发15%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荣立二等功、三等功的,分别增发10%和5%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6.大学生士兵奖励金。符合优待条件的大专以上学历新生、在校生、毕业生应征入伍后,给予每人16000元奖励。
7.学费资助。公办、民办普通高校和独立学院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新生、在校生、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专科生每人每年不超过6000元,本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
四、退役保障与扶持
士官服役满12年的,平时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以及烈士子女,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县征兵热线:0451-57429412
通河县廉洁征兵监督员举报通联方式
(联系方式见:http://www.hrbtonghe.gov.cn/art/2020/8/6/art_24246_932284.html)
原标题:2020年度通河县人民政府秋季征兵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rbtonghe.gov.cn/art/2020/8/6/art_24246_9322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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