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时间
一年两次征兵
男兵:春季报名时间:1月10日至2月25日 夏秋季报名时间:4月1日至8月15日
女兵:春季报名时间:1月10日至2月15日 夏秋季报名时间:6月26日至8月15日
二、征集对象和范围
春季征兵:3月份重点征集各级各类往届毕业生、高职高专毕业班学生和春节务工返乡的高素质社会青年。夏秋季征兵:9月份重点征集大学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和高校新生。当年6月30日前未满17周岁的高中毕业生,一般不纳入春季征兵范围。
三、征集年龄
(一)男兵:
1.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 18至24周岁(1996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出生)。
2.普通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18至22周岁(1998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出生)。
(二)女兵:
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含高校新生、普通全日制高校在校生及应往届毕业生,年满18至22周岁(1996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
四、征集条件
(一)政治条件
政治条件,按照《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政保(2014)5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身体条件
身体条件,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有关规定执行。基本条件为:
身高:男性身高为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
体重:男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的30%、不低于标准 体重的15%。女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视力: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8,需进行矫正视力检查,任何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8或矫正度数超过600度,不合格。
瘢痕:瘢痕体质,面颈部长径超过3cm或影响功能的瘢痕,其他部位影响功能的瘢痕,不合格。
纹身:面颈部纹身,着军队制式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长径超过3cm的纹身,其他部位长径超过10cm的纹身,男性纹眉、纹眼线、纹唇,女性纹唇,不合格。
五、征集方式
男女兵的征集全部依托“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施行网上征兵,适龄青年应征必须登录“全国征兵网”报名。适龄青年应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既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也可以在户口所在地应征,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在同一省且取得当地居住证3年以上的,可以在经常居住地应征。经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义务兵服现役的期限,按照现行《兵役法》规定的2年执行。
六、服役期间有关待遇
(一)义务兵服役期间,本人享受供给制生活待遇(标准为每月津贴800-1000元)。其家属享受当地政府的有关优待政策,每年领取义务兵家庭优待金12200元。
(二)义务兵服现役满两年后,可选取为士官,实行工资制和定期增资制度。初级士官月工资4500-6000元不等,随着士官级别提高,工资待遇对应增加。
(三)享受公费医疗待遇:家庭生活有困难的,可以给予适应补助:士官家属的随军、就业、工作调动和士官子女教育,享受国家和社会的优待。
(四)二次入伍人员一次性奖励4000元。
七、服役期间发展机遇
(一)士兵考学。义务兵或士官服现役期间,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可以报考军队院校晋升为军官(高中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2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不超过23周岁,全日制专科学历的毕业生士兵,年龄不超过24周岁,可以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录取后学制2年,毕业合格的晋升为军官)。
(二)优秀士兵保送入学。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超过25周岁,是中共党员,担任班长1年以上,荣获1次二等功或2次三等功以上奖励,符合以上条件的由部队保送到军校学习,毕业合格的晋升为军官。大学毕业生优先列为优秀士兵保送入学推荐对象,年龄放宽至26周岁。
(三)大学毕业生士兵提干。一本、二本且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含毕业学年入伍,服役期间取得学历和学位的),以及三本(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服役期间表现优秀的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6周岁,被评为优秀士兵,符合以上条件的可直接提拔为军官。
八、大学生入伍优惠政策
高校大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除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和政治考核、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到军兵种或专业技术相对较高的部队,还享受下列优惠政策:
1.一次性奖励。白沙县对参军入伍的在校大学生和应届毕业大学生,给予一次性奖励。大学生毕业生学生应征入伍一次性奖励15000元,大学在校生(包括高校新生)应征入伍一次性奖励10000元。
2.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和学费减免。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国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3.优先选拔使用。同等条件下,大学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具有普通本科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士兵,表现优秀、符合总部有关规定的可按计划直接选拔为军官。
4.报考研究生享受优待。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专项计划规模控制在8000人以内,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不得挪用。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大学生退役士兵,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保送所学专业硕士研究生。高校新生、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退役士兵,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退役后复学可转专业和专升本。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在部队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6.复学(入学)优待政策。应征入伍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退役后复学或入学,免修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课程,直接获得学分。
7.政法干警招录。各地拿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培养计划的20%左右,用于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不再实行加分政策。鼓励高学历退役士兵报考试点班,并适当增加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的比例。
8.退役就业服务。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可参加户籍所在地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九、退役后优抚安置政策
(一)自主就业。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退出现役的,除部队发放一次性退役金外,安置地县级政府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经费,补助标准按照士兵服现役每满1年发给一次性退役金基本标准的80%计发,并建立自然增长机制。对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符合公务员招考岗位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招录乡镇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岗位每年拿出一定比例面向退役士兵招考。
(二)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1.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
2.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3.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
4.是烈士子女的。
廉洁征兵监督举报电话及邮箱
省军区纪委:0898-66571264
省征兵办公室:0898-66571234,HNSZBBGS@126.COM
白沙县征兵办公室:0898-27722514,15501836661@163.com
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20年7月15日
原标题:· 白沙县2020年征兵公告
文章来源:http://baisha.hainan.gov.cn/baisha/202007/t20200717_28198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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