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无防不立,民无兵不安。依法服兵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军营是一所培养人、锻炼人的大学校、大熔炉。当兵的经历是一笔不可多得的宝贵财富,参军报国既是磨砺人生,实现理想的重要途径,更是热爱祖国、服务人民的高尚行为。希望广大适龄青年树立远大志向,不负光荣使命,积极响应祖国召唤,自觉履行兵役义务,踊跃到绿色军营中施展聪明才智,为实现强国梦、强军梦贡献自己的力量。
一、征兵安排
2020年8月上旬为报名阶段,8月底前完成体检、政治考核和审批定兵,9月1日批准新兵入伍,9月中旬前完成交接起运。
二、征集对象
男青年:征集初中、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及以上文化程度青年,优先批准学历高的青年入伍。
女青年:征集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新生。
三、征集条件
(一)体格条件:身高: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15%;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视力:右眼裸视视力不低于4.6,左眼视力不低于4.5。经准分子手术后半年以上,双眼视力均达到4.8以上,无并发症,眼底检查正常,除潜水员、潜艇人员、空降兵外合格。标准体重=(身高-110)kg。
(二)年龄条件:大学毕业生:年龄18至24周岁(1996年1月1日—2002年12月31日出生的);大学在校生:年龄18至22周岁(1998年1月1日—2002年12月31日出生的);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龄18至22周岁(1998年1月1日—2002年12月31日出生的);初中毕业文化程度的青年:年龄18至20周岁(2000年1月1日—2002年12月31日出生的)。
(三)政治条件:征集的青年应当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决心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具体条件要符合2014年颁布的《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和其它有关规定。
四、征集办法和程序
适龄青年应当在本人户口所在地应征,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区、市)且取得当地居住证3年以上的,可以在经常居住地应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今年征兵报名全国统一采取网上报名,应征青年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 gfbzb.gov.cn)进行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不参加网上报名的不能应征入伍,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8月15日。适龄青年登录“全国征兵网”进行“兵役登记”,点击“应征报名”并填写相关信息,下载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表/应征报名表》及存根,高校大学生还应下载《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及存根,携带上述下载表格、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明)、照片等资料,到本人户籍所在乡镇武装部现场确认应征,尔后按照兵役机关通知要求统一参加体检、政审。应征公民经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批准入伍时间统一为今年9月1日,新兵的军龄从9月1日起算。
友情提示:网上报名时,要登记本人及家长常用手机号码和现家庭住址,请牢记自己的学信网账号和登录密码!
五、优待政策
<td colspan="11" text-indent:="" 2em;"="">大学生参军服义务兵役经济优待概算(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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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类型 |
入伍时发放 |
服役期间发放 |
退役时发放 |
合计 (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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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新县 一次性鼓励金 |
国家学费补 偿 |
部队 津贴 |
家 庭 优待金 |
退役增发津贴及医保 金 |
退伍 补助 |
自主就业一次性退役 金 |
转移支付养老保险 |
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 助 |
||
大学新生大学在校生
|
2000 |
每年不超过8000元 |
43200 |
30000 |
1690 |
4000 |
9000 |
16520 |
9000 |
131410 |
大 专 毕业生 |
6000 |
24000 |
43200 |
30000 |
1690 |
4000 |
9000 |
16520 |
9000 |
143410 |
本 科
毕业生 |
10000 |
32000 |
43200 |
30000 |
1690 |
4000 |
9000 |
16520 |
9000 |
155410 |
说明:1.国家学费补偿,大学在校生、毕业生每年最高补不超过8000元。大专按3年计算,本科按4年计算;2.部队津贴(以广西边海防部队为例),义务兵服役两年,每月按(约)1800元计算,由部队逐月发放;3.家庭优待金,义务兵两年,每服役满一年县退役局发放一次,大新县2019年标准(约)为:14509元/年);4.退役时发放的五项补助金为部队和广西统一标准;5.到西藏,新疆高原艰苦地区服役的,部队津贴、家庭优待金增发1倍以上,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增发50%。 |
(一)参军经济优待
(二)服役期间优待政策
1.在部队可参加汽车驾驶、车辆维修、卫生、烹饪、通信等各类专业技术培训。
2.服役满2年的优秀士兵,可直接选为士官,并享受有关待遇。目前,(以广西边海防部队为例)下士士官(服役3—5年)、中士士官(服役6—8年)、上士士官(服役9—12年)月平均工资分别约有6000多元、8000多元、10000多元。普通全日制大学毕业学历士兵首次选取士官的,其高中(中职)毕业后在国家规定学制内在校就读的年数视同服现役时间。
3.大专学历毕业生士兵可通过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或参加军队院校本科层次招生考试提升为军官。4.本科学历以上毕业生士兵可择优直接选拔为军官。5.保留士兵农村集体经济成员权益。士兵在服现役期间,入伍前依法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当保留,服现役期间,除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承包合同的约定缴纳有关税费外,免除其他负担。入伍前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其成员资格应当保留,继续享受土地被征收、征用或者占用等分配权益。6.义务兵从部队发出的平信,免邮递费。 7.在服役期间受到二等功以上、三等功、优秀士兵奖励的,由政府上门送喜报、奖金和“功臣之家”牌匾。
8.服役期间凭本人有效证件参观游览公园、科技馆、博物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等,免收门票。
(三)退役后优抚待遇
1.入伍前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含合同制人员)的,退出现役后,允许复工复职,并享受不低于本单位同岗位(工种)、同工龄职工的各项待遇;服现役期间,其家属继续享受该单位职工家属的有关福利待遇。
2.高职(专科)毕业班学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录取比例在现行30%基础上适度扩大;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免试入读普通本科;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
3.享受国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优待;完成本科学业3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优先录取,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4.服现役满12年的士官、服现役期间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士兵等,退役时可以选择由政府安排工作。
5.广西区、各地级市和县(市、区)每年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录时安排相应数量岗位定向招考大学生退役士兵,招考比例不低于乡镇(街道)武装部专武干部计划的60%、事业单位专武干部计划的10%、国有企业、国有控股或国有资本占主导企业新招录职工计划的5%。
6.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的职位,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公务员定向考录计划,优先录用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各地特别是边疆地区、深度贫困地区结合实施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等战略,设置一定数量基层公务员职位面向退役军人招考。各级党政机关在组织开展选调生工作时,注意选调有服役经历的优秀大学生。
7.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考录基层专职人民武装干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或聘用,在军队服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
8.退伍军人可选择接受一次免费(免学杂费、免住宿费、免技能鉴定费)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并享受培训期间生活补助。教育培训期限一般为2年,最短不少于3个月。由政府组织培训,发放相关学历和资格证书并推荐就业。
9.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享受减免税政策。对有创业能力的退役士兵,可给予小额担保贷款。
10.退伍军人和现役军人家属就业和有就业要求的,享受下列优待:
①从事生产经营的,所在地的工商、税务等部门优先办理有关手续,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减免有关税费;②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按照政策有政府补贴或者补助,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优先给予补贴或者补助;③申请就业的,在同等条件下招工用人单位应当优先录用;④申请参加职业技能培训,职业培训机构应当优先安排;⑤符合条件报考职业院校,在同等条件下职业院校应当优先录取。
六、大新县《大学生参军入伍激励措施》新四条
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从2020年起,对在大新县入伍的大学生(大学毕业生、大学在校生、大学新生),除享受国家、自治区、崇左市的优待安置政策外,还享受以下优抚优待政策:
(一)一次性鼓励金,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发放10000元/人;大专毕业生发放6000元/人(含学信网认证的函授和成人高考大学毕业生);大学在校生、大学新生发放2000元/人。入伍后在新兵退兵期限内被部队退回的,不享受以上优待政策,当事人在退兵后一个月内向县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退还发放的一次性鼓励金。
(二)应征入伍符合大新县安置条件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大学生士兵,服役期满退役后,根据本人意愿,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流程组织面试、考核、体检、公示等各项程序合格后统一安排到乡(镇)事业单位工作;每年从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中招录一定人数补充至各乡(镇)人民政府担任专武干部;从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党员中推荐参加“两委”选举。
(三)鼓励和支持适龄应征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师范毕业生的大学毕业生参军入伍,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享受以下待遇:一是入伍前是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役期间保留人事关系或者劳动关系,退出现役后可以选择复职复工;二是服役期间,保留其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和行政事业编制;三是服役时间计入本人工龄和工作经历。
(四)此措施适用于从大新县应征入伍的大学生(含非大新籍在大新县应征入伍大学生)。
七、高校大学生学费资助办理程序
从2009年起,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资助对象: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毕业生、在读生和入学新生。在校期间已免除全部学费的学生,定向生、委培生、国防生,其他不属于服义务兵役到部队参军的学生,不享受国家资助。资助标准:本科、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大专生最高补偿或代偿金24000元,本科生最高可获得补偿或代偿金32000元。资助程序:第一步,登录全国征兵网,填写、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一式两份),并提交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第二步,学校相关部门对《申请表》中学生的条件资格、具体金额及相关信息资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在《申请表》上加盖公章后返还学生本人。第三步,学生被批准入伍后,将《申请表》(一式两份)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并交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兵役机关在《申请表》加盖公章后返还学生。第四步,学生将《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相关后续手续由学校承办。学生本人因故不能前往办理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持上述证明材料及委托人身份证代为办理。
八、高校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及退役后入学办法
2013年,教育部和总参谋部就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及退役后入学办法进行了明确。面向对象: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是指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或研究生招生考试、已被普通高等学校或研究生招生单位(以下简称高校)录取但因同时依法应征入伍未到录取高校报到入学的学生(以下简称入伍高校新生)。
办理步骤:第一步,入伍高校新生本人持高校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户口簿)、高中毕业证,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以下简称征兵办)领取并填写《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以下简称《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征兵办协助高校新生本人填写《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第二步,征兵办在完成本辖区所有新兵交接手续之后5日内,汇总入伍高校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加盖县级征兵办公章,连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以公函形式发送至高校招生部门。高校新生应至少在录取高校规定新生报到日期前10天内将相关材料交征兵办。第三步,高校接到入伍高校新生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有关材料后,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生个人信息中标注“参军入伍”,《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审核加盖学校公章后,同《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一并寄送至县级征兵办。第四步,由各乡镇(企业)武装部通知入伍学生家长领取《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第五步,入伍高校新生在退役后2年内,可以在退役当年或者第2年高校新生入学期间,持《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到录取高校办理入学手续。入伍高校新生重新报名参加高考或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原入学机会,入学资格不再保留。
入伍高校新生在新兵检疫复查期间因身体原因被退回,可以持县级征兵办证明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到录取高校办理入学手续;因身体原因不宜继续在部队服役而中途退役,可以在退役当年,如错过当年入学时间,可以顺延1年到录取高校办理入学。高校对申请入学的入伍高校新生(被退回及中途退役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入伍后因政治原因或拒绝服兵役被部队退回、服役期间受到除名或开除军籍处分的,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所在部队有关部门负责通报其入伍地县级征兵办,并由县级征兵办告知录取高校,高校应取消其入学资格。
九、对违法违规的行为进行法律责任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可以处以罚款:(一)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和体格检查的;(二)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的;(三)预备役人员拒绝、逃避参加军事训练、执行军事勤务和征召的。有前款第二项行为,拒不改正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得出国(境)或者升学。现役军人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的,按照中央军事委员会的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扰乱兵役工作秩序,或者阻碍兵役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给予处罚;使用暴力、威胁方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廉洁征兵监督方式
自治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举报电话:0771-2895451 2895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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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20年征兵政策宣传提纲
文章来源:http://www.daxin.gov.cn/xxgk/gstg/t563857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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