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优待政策
1.扩大了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招生规模。通知明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教育厅(教委),要明确辖区内高校大学生和毕业生的征集任务,把征集毕业生作为今年大学生征兵工作中的重中之重,持续优化大学生征集规模结构,着力提高应届毕业生征集比例。
2.专科退役大学生士兵可以免试入读本科。通知明确:专科学历学生参军退役并完成专科学业后,从2022年起,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成人本科。
3.进一步畅通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就业创业渠道。通知要求:“24365”校园招聘网将设立专区,为退役大学生士兵求职就业畅通渠道。各地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创新出台激励高校毕业生参军的优惠政策,鼓励广大优秀学子积极响应国家号召,踊跃报名参军。要动员地方政府整合资源,为退役大学生士兵创业提供场地、资金、服务等支持,帮扶实现更高质量就业创业。
4.各地出台更多关于大学生征兵的优惠政策。通知明确要求,各地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创新出台激励高校毕业生参军的优惠政策,鼓励广大优秀学子积极响应国家号召,踊跃报名参军。
5.今年征兵工作重中之重是高校应届毕业生。对于大学生特别是毕业生合格人数较多的单位,要纳入省域统筹范畴,确保合格的毕业生能够优先参军入伍。
6.进一步畅通高学历青年(大学生)入伍绿色通道。各地要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常态化设置征兵体检站,畅通大学生入伍绿色通道,做到大学生随时报名应征、随时上站体检。
7.抗疫一线工作者及其子女,确定为优先征集对象。各地要出台具体办法,将参加抗疫一线任务的工作人员及其子女,特别是高校毕业生,纳入优先征集范围。
8.审批定兵时,提高兵种岗位与所学专业的对口率。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在审批定兵时,要综合衡量大学生特别是毕业生所学专业和部队需求,充分征求个人服役意愿,尽量安排到专业对口的技术密集型部队服役,最大限度实现人岗匹配,发挥人才使用效益。
二 、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优惠政策
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除享有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去向及其他优待安置政策外,还享有下列优待政策。
1.士兵提干。对于表现优秀,年龄及身体心理等方面符合部队有关规定,具有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可选拔为军官。
2.报考军校。具有全日制专科学历的毕业生士兵可以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录取到军队院校学习,学制两年,毕业合格的列入年度生长干部毕业学员分配计划。
3.保送入学。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年龄放宽1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优秀士兵保送入学推荐对象。
4.考试升学。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高专)毕业生,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退役后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
5.服役满2年的优秀士兵,可直接选为士官,并享受有关待遇。目前,下士士官(服役3-5年)、中士士官(服役6-8年)、上士士官(服役9-12年)月平均工资分别约有6000元、7000元、8000元。普通全日制大学毕业学历士兵首次选取士官的,其高中(中职)毕业后在国家规定学制内在校就读的年数视同服现役时间。
6.保留士兵农村集体经济成员权益。士兵在服现役期间,入伍前依法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当保留,服现役期间,除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承包合同的约定缴纳有关税费外,免除其他负担。入伍前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其甩员资格应当保留,继续享受土地被征收、征用或者占用等分配权益。
7.在服役期间受到二等功以上、三等功、优秀士兵奖励的,分别按照不低于当年度优待金标准的50%、20%、10%增发优待金。由政府上门送喜报、奖金和“功臣之家”牌匾。
8.就业服务。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务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或聘用;基层专职武装干部重点招录退役大学生入伍士兵。
9.退役后还享受一系列优抚待遇。
三、高校在校生(含新生)优惠政策
1.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2.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相应的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3.高职(专科)学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在现行30%的基础上适度扩大。
4.退役复学后,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5.退役复学或入学的,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
6.高职(专科)在校生的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
四、其他优惠政策
1.义务兵家庭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优待金或者给予其他优待,优待标准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隆林县优待金发放标准为13000多元。
2.应征青年家庭享受军属待遇,由户籍所在地负责落实优待;
3.参观游览公园、博物馆、展览馆、名胜古迹享受优待;
4.依法优先购票乘坐境内运行的火车、轮船、长途汽车以及民航班机;
5.义务兵从部队发出的平信,免费邮递。
原标题:2020年秋季征兵政策宣传(二)
文章来源:http://www.longlin.gov.cn/show-70-4940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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