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享受义务兵全部优待政策基础上,
增加以下优惠条件
一
1.享受“四优先”政策。即: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考、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去向的“四优先”,随到随检、不单科淘汰、合格的全部定兵,安排服役方向时优先参考本人意愿。
2.享受“免毕业实习”政策。当年上半年批准入伍的高职(专科)生,仅需再完成毕业实习(顶岗实习)即能够毕业的,入伍后毕业实习(顶岗实习)在部队完成,经兵役机关鉴定合格,出具《入伍实习鉴定表》,由所在学校审定达到毕业条件的,颁发毕业证书,享受应届毕业生入伍有关优惠政策。
3.享受路费报销。大学生返乡应征入伍,可享受一次的往返路费报销。高铁,动车一等座、商务座,机票,不得报销。
二
1.可以直接提干。年龄不超过26周岁,且符合相关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可以提干。
2.可以保送入学。担任班长1年以上的党员,连续2年立三等功或1次二等功以上,且被战区单位评为先进个人或军级单位先进典型或获得军队科技进步四等奖以上奖励的,可保送进入军队院校,毕业后担任军官。
3.可以报考军校。大专毕业生可参加本科层次考试,录取毕业后担任军官。
4.优先选取士官。大学毕业生可优先选取士官,套改转业时,大学学习期间视为军龄。
5.享受学费补偿。本(专)科生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
6.提高优待金标准。义务兵服现役期间,由入伍前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按照每年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0%的标准发放家庭优待金,目前东乡区义务兵家庭优待金15200元/年。大学生在此基础上,每年再增发30%,春节走访慰问金1000元。
7.增加入伍奖励。奖励东乡籍立功受奖现役军人:荣誉称号奖励50000元,一等功奖励10000元,二等功奖励5000元,三等功奖励1000元,嘉奖和优秀士兵奖励300元,奖励所需经费由县财政解决(由区人武部据实核报)。三等功以上奖励由区人武部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共同发放,嘉奖和优秀士兵由乡镇(街道、场)武装部发放,实施对象为2016年11月之后立功受奖人员。本科毕业生入伍,当年给予一次性入伍奖励10000元。专科毕业生入伍,当年给予一次性入伍奖励5000元。
8.优待农村籍入伍青年。对已批准入伍的人员,在其服义务兵役期间,解决一名兄弟姐妹(含同父异母,同母异父)入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由教育局调剂安排。
三
1.就业安置。对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江西省每年事业单位招聘时专门拿出岗位招聘;服役满5年的,参加公务员招聘时,共享国家“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招录专项计划。服役期间视为工作经历,退役后1年内同当年应届毕业生一样推荐就业,服役满12年的由政府安排工作。
2.考研优先。全国每年单列安排8000名研究生招生计划,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可免初试;本科毕业后3年内考研初试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升复学优惠。从2022年起,专科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读本科。退役在校生2年内允许复学,且可转专业,免修军事技能课程。
【报名方式】
全国征兵网网址:
http://www.gfbzb.gov.cn
【咨询方式】
兵役咨询:0794-4229501
咨询地址: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东乡区人武部院内)
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政府征兵办
2020年6月8日
原标题:抚州市东乡区大学毕业生参军优惠政策
文章来源:http://www.jxfzdx.gov.cn/art/2020/6/9/art_9249_34890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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