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经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由市属国有企业提供部分岗位用于安置驻呼部队军人随军家属。具体名额分配由呼和浩特警备区政治工作处结合驻地各部队实际下达,按照相关规定,现将部队推荐拟在国有企业综合类岗位(见附件2)安置的军人随军家属积分排序情况公示如下:
一、积分办法
总积分按照军人服役期间德才表现和贡献考核积分的60%与随军家属笔试成绩的40%之和计算。其中:军人服役期间德才表现和贡献考核积分由军人所在部队政治和纪检部门核准确认,随军家属笔试成绩以市人事考试中心出具的成绩为准。
二、排序结果
见附件1
三、公示时间
2020年12月14日至12月18日
四、受理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函、来电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有关情况。受理电话:(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移交安置和军休服务管理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纪委)、(呼和浩特警备区纪委)。
来访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东街50号内蒙古展览馆西侧(原内蒙古自治区检察官进修学院院内)市退役军人事务局4楼。
附件:1.2020年度驻呼部队推荐安置军人随军家属积分排序公示
(附件见:)
2.2020年度市属国有企业安置军人随军家属综合类岗位需求表

2020年12月14日
原标题:呼和浩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关于2020年度推荐安置国有企业 军人随军家属积分排序情况的公示
文章来源:http://www.huhhot.gov.cn/zwgk/zfxxgkzl/zfxxgkmlx/202012/t20201214_8232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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