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国务院和中央军委令第60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退役士兵移交安置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退役军人部发〔2019〕79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区2020年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的服役期间量化评分结果及选岗等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0年,广安市前锋区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共13人,其中四级军/警士长5人,上士8人。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坚持公平公正、阳光安置的原则,将退役士兵服役期间的现实表现作为安置工作的主要依据,根据退役士兵的量化评分结果从高到低依次选择安置岗位(由学历高低确定选岗顺序,学历高者优先选岗)。拒绝现场选择岗位的,指令性确定其安置岗位。
二、服役表现量化评分结果
公示期为2020年10月30日—2020年11月5日,具体分数见附件,如对分数有异议请于2020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书面或电话反应,联系电话:。
三、选岗相关事宜
(一)选岗时间:2020年11月10日上午9:30。
(二)选岗地点:广安市前锋区玉堂南路613号前锋国际13楼(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会议室)。
附件:1.广安市前锋区2020年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结果
2.广安市前锋区2020年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拟安置岗位情况一览表
广安市前锋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10月29日
原标题:广安市前锋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广安市前锋区2020年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结果及选岗等相关事宜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qf.gov.cn/qfqrmzf/c103575/2020-10/30/content_0f3f45f01bd24f78a4d1f6b6274a7ee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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