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0年度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阳光安置”工作,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特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报到时间:2020年11月8日(星期日)上午8:10
二、选岗地点:沧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沧州市光荣路18号)
三、选岗程序
按照退役士兵个人档案量化评分排序,由高到低依次在安置计划所列单位中自主选择,每人选定单位最长限时5分钟。单位一经选定,当场签字并按指纹确认,选定后不得更改。11月10日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111室领取工作介绍信(选择北京铁路局和省直单位的另行通知)。
四、注意事项
1、参加选岗的退役士兵要本人到场并随身携带退伍证、身份证、本人农行卡。如果本人不能到场亲自选定单位,可指定他人前来代选,代理人要携带本人身份证、被代理退役士兵的退伍证、身份证和委托证明,代理人同时出具与被代理退役士兵关系证明。只允许参加选岗的退役士兵一人进入办公楼,其他随行人员不得进入。
2、参加选岗的退役士兵务必于11月8日8时10分前到沧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一楼大厅签到并进行身份核实,身份验证无误后方可进行选岗。对规定时间内不参加选岗或者拒绝选岗的,按规定视为自动放弃安置待遇。
3、完成选岗的退役士兵要自觉服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不得大声喧哗,自觉维护现场秩序,选岗完毕后按指引迅速离场,不得滞留。
4、选择单位时,要自觉将手机关闭或调到静音状态。
5、退役士兵选岗后要在安置工作介绍信规定的时限内到接收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的,按规定取消安置待遇。
咨询电话:
沧州市退役军人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30日
原标题:沧州市区2020年度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选岗须知
文章来源:http://zwgk.cangzhou.gov.cn/article5_new.jsp?infoId=848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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