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 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关于印发<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精神,根据退役士兵服役期间参加作战表现、练兵备战水平、服役年限、服役地区艰苦程度及相关身份等,按照统一标准予以赋分。对2020年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的实际表现(档案记载)进行量化评分,并由退役士兵本人签字确认,按得分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公示,退役士兵本人对分数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长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申请复核,逾期未申请复核的,视为本人无异议。
公示时间:2020年10月14日至10月20日
在公示期限内,对公示对象考核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来人、来信、书面实名向长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移交安置科反映(电话:;地址:长丰县长合路公园新村旁)
长丰县2020年度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量化评分结果公示表
(公示表见:)
原标题:长丰县2020年度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公示
文章来源:http://www.changfeng.gov.cn/zxzx/gsgg/1199011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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