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我旗共接收符合政府安置工作条件退役士兵16人,经自治区退役军人暨随军家属就业安置专项工作协调办公室审批,兴安盟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符合政府安置工作条件。按照退役军人事务部等10个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7号)和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关于印发〈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暂行办法〉的通知》(退役军人部发〔2018〕56号)要求,依据退役士兵服役期间参加作战表现、练兵备战水平、服役年限、服役地区艰苦程度及相关身份等情况,执行统一标准予以赋分。退役士兵得分总和将作为政府安排工作的主要依据。
公示期8月21日至8月27日,退役士兵本人如对分数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科右前旗退役军人事务局申请复核,逾期未申请复核的,视为本人无异议。
监督电话:
此公示
附:2020年度科右前旗符合政府安置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信息表.xlsx
(附件见:)
科右前旗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8月6日
原标题:关于2020年度科右前旗符合政府安置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结果公示
文章来源:http://www.xam.gov.cn/kyqq/index/tzgg3774/3574554/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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