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下达2020年度中央企业和自治区国有企业接收安置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和退出消防员计划的通知》(内退役军人发〔2020〕37号)精神,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市2020年度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实现公平、公开、公正的“阳光安置”的目标,现将中央企业和自治区国有企业接收安置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和退出消防员岗位计划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安置对象
2020年4月退出现役,由呼和浩特市接收的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和退出消防员。
二、安置方式
在公布的接收单位计划内由退役士兵自主选择,当选择人数超过接收计划时,将按照赋分排序顺序依次选择。
三、岗位计划(见附表)
四、其它事项
(一)受理时间
2020年8月11日至2020年8月20日
自愿到公布的岗位计划单位工作的退役士兵和退出消防员,请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移交安置和军休服务管理科办理相关手续。报到时须携带退伍证、身份证。
(二)咨询电话:
特此公告
呼和浩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8.11
附件:
原标题:呼和浩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关于2020年度国有企业接收安置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和退出消防员岗位计划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uhhot.gov.cn/zwdt/bmdt/202008/t20200811_7198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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