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以及《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例(试行)》和《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关于印发《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办法》的通知(退役军人部发〔2018〕56号)、《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云南省军区政治工作局关于做好2020年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移交安置工作的通知》(云退役发〔2020〕51号)、《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出消防员移交安置工作的通知》(云退役发〔2020〕52号)的要求,安置工作实行新老政策并同时执行。现将鹤庆县2020年度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人员名单公告如下:
鹤庆县2020年度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人员名单
(附件见:)
公示时间从2020年8月4日至8月10日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如公示期间对以上人员有疑异,请来访或来电等方式向县安置办(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反映。
县安置办联系电话:。
鹤庆县人民政府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
2020年8月4日
原标题:鹤庆县2020年度退役士兵安置公告(第一号)
文章来源:http://www.heqing.gov.cn/dlzhqx/c102093/202008/92d5cdec52d14159af77bde5354b839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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