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盘锦市高校毕业生参军入伍人员
在部队服役期间表现加分和减分条件
一、加分条件
1.被评为优秀士兵的加1分;
2.平时荣获嘉奖的加2分;
3.平时荣立三等功的加3分;
4.平时荣立二等功或战时荣立三等功的加8分;
5.平时荣立一等功或战时荣立二等功的加10分;
6.获战区以上荣誉称号的加15分。
以上立功均指个人立功。获多种荣誉的按最高荣誉加分。
二、减分条件
受警告处分的减1分。
以上加分和减分条件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盘锦军分区共同核实,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原标题:关于做好定向招聘2018年参军入伍高校毕业生到事业单位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rsj.panjin.gov.cn/2020_12/15_17/content-3013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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