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截至2020年6月3日,连续担任四川省建制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3年以上的现职人员(含在全省村级建制调整改革中,由书记<主任>职务调整为其他常职村<社区>干部的人员)。先后担任以上职务的时间合并计算,同时担任两项职务的不重复计算。
(2)截至2020年6月3日,任职期满且考核等次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的贫困村第一书记或纳入市(州)“三个一”帮扶力量管理的非贫困村第一书记。
报考者只能选择任职地所属市(州)的相关职位。
原标题:于2020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优秀工人农民、服务基层 项目人员、事业编制人员、退役士兵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202.61.89.231/content-45-99F25ED8C11950A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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