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常识

2019军转干公共基础知识:乡村振兴战略之“三权分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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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政治常识是军转干考试公共基础知识的组成部分,为了帮助考生熟悉复习内容,中公军考网为您提供常识知识及模拟题,以下为2019军转干公共基础知识:乡村振兴战略之“三权分置”

在公共基础知识中,在十九大报告里,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出为了优先发展农业农村,正式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这一国家级战略。这也是近两年考试考察的热点内容,这节课我们来谈一谈乡村振兴战略中提到的制度性供给内容三权分置。

在1978年以后,为了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党中央对中国的土地政策做出了大的改革,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将土地的所有权和承包经营权分开设置,所有权归村集体,承包经营权归农户,此改革极大的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农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解决了农民的温饱问题。但是随着我国城镇化的进程加速,很多农民的实际工作开始往城市转移,土地被闲置得不到有效利用,为了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以及保障农民的权益,我国从2014年开始通过全人大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决定。这次修改农村土地承包法,主要就是为了将农村土地实行‘三权分置’的制度法制化,以更有效地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承包农户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更有利于现代农业发展。简单来说:三权分置就是耕地所有权归村集体、承包权归农户、经营权归土地的实际经营者。

首先,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根本。村集体对土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其次,农户享有土地承包权也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基础。在完善三权分置的过程中,要充分维护承包农户使用、流转、抵押、退出承包地等各项权能。如果承包的土地被征收、农户有权依法获得相应补偿。而且还有重要一点是农民进城落户是还可以保留对农村土地的承包权。

最后,三权分置还可以赋予经营主体更有保障的土地经营权,土地经营权人对流转土地依法享有在一定期限内占有、耕作并取得相应报酬的权利。加强对经营权的确认,可以培养出一些新型的农业经营主体,有利于我国现代化农业的发展。

这部分的内容就学到这里,最后一起来做一下练习题。

(单选)下列不属于“三权分置”中三权的是( )。

A.所有权

B.承包权

C.经营权

D.流转权

根据上述所学,此题正确答案选择D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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