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军转干考试正在进行时,中公军转网整理发布:2018年山西省军转干部转业安置办法,中公军转网帮助军转干部获取近期军转考试资讯和政策信息,助2019年军转干部华丽转身,如2019转业政策有变化,我们会及时更新。欢迎加入山西军转交流群2018年全国军转干考试资讯汇总,和战友一起交流讨论。
以下内容为2018年山西省军转干部转业安置办法
省直和太原市安置条件
根据山西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军转干部移交和接收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2〕39号)和山西省委《关于做好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军转干部安置工作的通知》(晋发〔2016〕47号)规定,符合山西接收条件且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在太原市接收安置
(1)军转干部入伍前常驻户口在太原市或从太原市入伍。
(2)配偶已随军或结婚时的常驻户口在太原市满2年,但是非随军取得太原户口满3年以上。
(3)军转干部的父母常驻户口在太原市且身边无子女,或配偶的父母常驻户口在太原市,配偶为独生子女。
(4)军转干部父母一方为军人,且军转干部本人长期在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父母原籍、入伍地或者父母离退休安置地在太原市。
(5)军转干部未婚,其父母常驻户口在太原市。
(6)军转干部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父母、本人子女常驻户口在太原市,且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也可在太原市接收安置:
①自主择业;
②在边远艰苦地区工作或者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10年;
③战时获三等功、平时获二等功及以上奖励;
④因战因公致残。
符合太原市接收条件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在省直单位(含中央、省驻并单位,下同)接收安置:
①配偶系省直机关、事业单位或省属企业正式职工、聘用制干部或者劳动合同制职工。
②配偶系中央驻并单位正式职工、聘用制干部或者劳动合同制职工。
③军转干部未婚或者夫妇都是现役军人,父母一方为省直机关、事业单位、省属企业或中央驻并单位正式职工、聘用制干部、劳动合同制职工、离退休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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