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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四川岳池县监察委员会、公安局、退役军人事务局考调留置场所看护人员7人公告

岳池县人民政府 2019-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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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岳池县监察委员会 岳池县公安局 岳池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面向岳池县2019年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公开考调留置场所看护人员的公告

根据市监委和市公安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全市留置看护队伍建设的工作方案》(广公发〔2019〕39号)的要求,我县在今年年底前必须建立一个留置看护中队,作为县监委的专职看护人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调计划

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县实际,计划考调7名留置看护人员,列占县公安局后勤服务中心事业编制,由县公安局统一管理、县监委使用。

二、运行机制及经费保障

留置看护人员在县特巡警大队办公,由特巡警大队负责日常管理、统筹训练。留置看护人员的工资待遇和工作经费由县财政核算到县公安局统一管理。留置看护中队首要工作是执行留置看护任务,执行留置看护任务期间,由留置看护中队按照留置中心相关规定具体负责管理,后勤保障由县监委按照规定统筹协调保障,无看护任务时,留置看护中队由县特巡警大队安排、使用、管理、保障。

三、考调范围

从岳池县2019年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编制在事业单位)中定向考调。

四、考调时间

2019年12月至2020年1月。

五、考调条件

(一)中共正式党员,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

(二)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含大专)。

(三)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

(四)具有较强责任感、事业心,爱岗敬业。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调:

(一)服役期间受纪律处分的;

(二)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的;

(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考调程序

(一)发布信息。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将经县监委、县公安局审核同意后的考调信息,在岳池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于2019年12月25日前完成。

(二)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于2019年12月27日前完成。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6日至2019年12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方式:本次考调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报名地点为岳池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移交安置股。

3.报名要求:按照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等复印件各1份,并提供原件予以查证;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5张;如实填写的《岳池县监委岳池县公安局公开考调留置场所看护人员报名表》1份。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因报名表所填电话错误、关机、停机、换号等导致无法联系到本人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4.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资格审查。

(三)准考证领取。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2019年12月30日18:00前到岳池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移交安置股领取本人准考证,测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地点参加测试。

(四)测试(包括心理测试、体能测试和面试)。

1.心理测试。由县公安局根据相关要求负责实施,于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

2.体能测试。由县公安局根据相关要求制定测试实施方案,对心理测试合格考生进行体能测试,按100分制进行评分。于2020年1月2日前完成。

3.面试。由县公安局根据相关要求制定面试实施方案,面试按100分制进行评分。由县监委、县公安局共同选定面试评委。于2020年1月3日前完成。

4.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按体能测试和面试分数总成绩(体能测试50%、面试50%)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所有参测人员的测试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岳池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于2020年1月10日前完成。

(五)体检和政审考察。

1.体检。由县公安局组织体检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作为考察人选实施考察。于2020年1月13日前完成。

2.政审考察。由县监委、县公安局组成政审考察工作组,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察。于2020年1月17日前完成。

3.因体检不合格或政审考察过程中发现考察对象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考调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由县监委、县公安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于2020年1月23日前完成。

对政审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试用人员,并在岳池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考调的,可进入下一环节;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考调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试用。由县监委、县公安局负责。

公示期满,对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试用的人员,确定为试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

(八)调动。由县公安局商县人社局按程序办理,县监委协调。

试用期满结束后,根据试用情况,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评定试用期考核等次(合格或不合格)。试用合格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试用不合格的人员退回原单位工作,由此出现的缺额,不递补。

七、纪律要求

报考者应保证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将取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提请相关单位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考调工作严格遵守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岳池县纪委监委将对考调全程进行监督,并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点击下载>>>

岳池县监委岳池县公安局考调留置场所看护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见:)

 

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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