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对象根据综合成绩从高效备考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
参加资格复审时,应当提交的材料有: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同底照片2张、退伍证、户口簿(本人户口在泰顺的提供户口本;本人户口不在泰顺的须提供有迁出、注销记录的户口本;与父母分开不同户口本的,还须提供由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籍贯证明)、学历证书、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岗位报考条件规定的相应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资格复审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具体负责,结合考生现场提供的资格复审材料对考生报名注册时填写的各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报考资格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或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报考该岗位资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所造成的空缺名额可从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效备考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报名注册的各项信息及资格复审时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报考和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效备考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体检对象。
体检工作由县人力社保部门会同有关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对象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资格。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工作体检环节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结果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资格的,不得进入考察环节,其空缺名额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效备考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采取查看档案、到有关单位了解情况等方式,进行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工作考察环节有关规定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入围考察资格的,其空缺名额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效备考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考察合格的,按招聘计划数确定拟聘用人选,在相关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在确定拟聘用对象时,如遇最后一名综合成绩同分的,以考生考核得分高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考核得分亦相同的,按照党员优先,均是党员的,按照军龄时间长者为优先,军龄时间亦相同的,则采取重新考试的方法,以高效备考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七)聘用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对象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收到办理聘用手续通知,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并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
四、其他事项
(一)为严肃人事招聘纪律,整个招聘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二)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考试范围参考《2019年泰顺县面向复员退伍士兵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考试大纲》(详见附件)。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复员退伍士兵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的辅导培训。
(三)本公告由泰顺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泰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解释并受理咨询。其他未尽事宜及公开招聘过程中有关事项请关注相关网站。
各有关单位咨询电话:
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县人武部大院内):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安置科: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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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顺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泰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9月6日
文章来源:
| 全国退役士兵安置政策汇总 | 全国退役士兵安置政策汇总 |
| 2019各省退役军人安置考试公告信息汇总 | 退役安置考试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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